吴淑珍贵妇团成员 涉供不实发票被起诉
2015-08-26 12:08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前总统陈水扁因符合刑事诉讼法“因病不能出庭”规定,所涉
国务机要费伪证案,去年也经高等法院裁定停止审判确定,台北地检署今针对提供不实发
票诈领国务机要费的部分,认定前第一夫人吴淑珍的贵妇团成员种村碧君,涉替吴淑珍蒐
集不实发票,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共同正犯,今天将她起诉。
国务机要费案起缘于种村碧君旅居澳洲的堂妹李慧芬爆料,指自己消费的君悦饭店发票,
遭种村碧君转交给吴淑珍申报国务机要费,此事曝光后,审计部将查帐结果移送高检署查
黑中心,吴淑珍等人后来也被依涉犯贪污等罪起诉,陈水扁卸任后,因此身陷4大案风暴
。
95年间,种村碧君因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国务机要费案遭传唤作证,为掩饰吴淑珍诈领国
务机要费的犯行,涉嫌与总统府前机要室主任曾天赐配合作伪证,伪称相关发票是提供给
陈水扁执行某对外秘密外交工作,吃上伪证官司,此案发交北检调查,两人后来皆承认证
词不实,均获缓起诉。
检方调查,从91年7月开始,吴淑珍陆续蒐集第一家庭成员平日消费的发票,另向其贵妇
团成员种村碧君等人索取发票,待蒐集发票的金额累积到一定数额后,即由吴淑珍以小信
封装妥后,转交给时任总统府第三局出纳陈镇慧,制作不实的“总统府支出凭证粘存单”
及“总统秘书室经费支付报告单”,并在发票中的买受人空白字段中,盖上总统府的条戳
。
检方查出,相关单据经时任总统的陈水扁裁准申领国务机要费后,经层层核准,由总统府
第三局出纳科发给与发票同额的现金,出纳陈镇慧再以信封袋装现金辗转交给吴淑珍,至
95年3月为止,吴淑珍以此方式诈领国务机要费1480多万元。
前第一夫人吴淑珍的贵妇团成员种村碧君,涉替吴淑珍蒐集不实发票,今天被起诉。(资
料照,记者朱沛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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