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大同高中说明媒体报导学生募款事件处理

楼主: s5048218 (小犽)   2015-08-25 23:30:52
新闻稿 1040823 北市大同高中说明媒体报导学生募款事件处理情形
【业务联络】:学务处 陈昫姮主任;2505-4269转120、0937021059
【新闻联络】:教务处 庄智钧主任;2505-4269转110、0939688839
【发稿日期:104年8月23日】
【主 题:有关媒体报导学生募款事件澄清与回应】
【事件摘要】
1、 本校康辅社与大直高中、新北市中和高中两校康辅社合办送旧活动,依程序于7月17日提出暑假校外活动申请书,高一学生共计11人参与,参加者均附上活动企划书与家长同意书。经本校学务处审核后,其活动目的、申请文件与流程,均符合活动申请之相关规定。
但三校学生联合募款拉赞活动本校并不知情。
2、本校学务处于7月27日经民众来电告知有学生“募款”筹措活动经费一事后,旋即联系学生于7月28、29日返校说明事件原委。
3、校方从11位学生报告中得知本次活动共有3次“拉赞”,每次约有3~5位本校学生参与。
学生表示第一次拉赞时才得知要以助偏乡为理由,他们虽不认同,但却未能勇于表达不认同的想法或拒绝参与。
本校学生所募得之款项均已交给中和高中负责学生,详细之帐目在中和高中康辅社学生手中。
4、本校学生表明中和高中学生已于7月28日将汇款捐助20826元予新竹嘉兴国小,并提出邮政汇款申请书影本给校方以证明之。
【事件处理】
1、本校〈社团辅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项明确表示:“本校学生社团得接受校外机关团体或私人之捐款、赠与,但不得巧立名目或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劝募……”。学务处当下已告知参与同学需为个人行为负责,并将依校规处理。
2、校方亦将另行给予本次事件参与之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3、尔后本校将强化社团管理、严谨把关跨校性社团活动,并利用各项集会教导学生服务学习精神、办理活动之相关法令规定及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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