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5-08-25 20:21:52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23251
女骑士撞闯红灯路人 致丧失嗅觉、判刑6月
2015-08-25 12:13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荆姓女子前年3月深夜10点多,骑机车从台北市信义路行经新
生南路口时,沈姓男行人闯红灯穿越马路,庄女反应不及直直撞上去,沈男颅内出血一度
昏迷,住院半个月才救回一命,但脑部受损造成嗅觉丧失的永久后遗症。
双方互控伤害,台北地院认定,荆女未注意车前状况,行经人行穿越道未减速以备随时礼
让行人通过,有过失,依过失重伤害罪,判她6月徒刑;沈男未遵守交通号志穿越马路,
也有过失,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40天。2人皆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荆女坚认自己没有疏失,也没违规,是违规闯红灯的沈男走出来撞她的机车,她不认罪也
未接受调解,她还说车祸当下沈男并未显示头部受伤的情况,头部的伤未必是车祸造成的
。
法官调查,沈男挨撞后一再向救护人员说“我要回家”,自行步行返家后才逐渐病发,其
妻证称老公到家后,就一直喘著说“我很累、让我休息一下”,但也没睡着,
凌晨一点多突然像喝醉一样一下子冲到门口 ,讲话不合逻辑、语无伦次,她才发现事情
严重,叫救护车来,救护员说她先生很像刚刚路口车祸的病患,她打去派出所问警察,才
确定老公发生车祸。
沈男昏迷住院加护半个月才出院,清醒后供说,对于车祸前后过程他都不记得了,只记得
在医院的金属器械敲击声响。诊断指出,沈男颅内、蛛网膜下出血,有嗅觉丧失症状。
法官根据监视器画面与路口火锅店店员的目击证述,认定荆女有2至3秒的反应、停车时间
,却未减速以致车祸,判2人都有过失。
作者:
shevchen (麻绳提豆腐)
2015-08-25 20:22:00又是
作者:
apa9394 (委员长老虎)
2015-08-25 20:23:00闯红灯+三宝简直绝配
作者: Misfits (水土不服乐团) 2015-08-25 20:23:00
姓荆 真特别
作者: ryan100100 (虫的传人) 2015-08-25 20:23:00
闯红灯活该死好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8-25 20:23:00靠腰 遵守交通规则也有事
作者:
zxzxcv (.....)
2015-08-25 20:23:00饿了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5-08-25 20:23:00是男的闯红灯 这个算很虽小吧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8-25 20:23:006个月?因为是女的所以加重?
作者:
MRHAUNG (狗瘟摩汤套~夕鹤)
2015-08-25 20:24:00不是女的有问题吧 又是应注意而未注意 干你妈的
作者:
idealman (人性的思考者)
2015-08-25 20:24:00不闯红灯会被撞?
作者: Philethan (PE) 2015-08-25 20:24:00
真倒楣...
作者:
CYL009 (MK)
2015-08-25 20:25:00应注意未注意到底是谁先发明的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8-25 20:25:00判决很公正啊 互相互相啦
驾驶人考过驾照 行人没考行照 在行人穿越道上撞人 有罪
作者: Alphaz (@@) 2015-08-25 20:26:00
法官各个自以为圣人
作者:
Hero (护国公)
2015-08-25 20:26:00这女的好倒楣啊!!荆女加油啊!!
作者:
TBBT5566 (生活大爆炸)
2015-08-25 20:26:00沈姓男行人闯红灯穿越马路 <--- 有没有搞错R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8-25 20:26:00行人穿越道是绝对路权,上面一堆秀下限的
作者:
brad001 (野生布莱德)
2015-08-25 20:26:00骑士够虽了 总是有人脑残闯红灯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8-25 20:26:00闯红灯没有绝对路权这种事情
作者:
losel 2015-08-25 20:27:002至3秒? 干 法官有没有开过车
作者: hisashiaska 2015-08-25 20:27:00
干你娘的应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8-25 20:27:00行人穿越道绝对路权 那红绿灯也可以废了
持绝对路权闯红灯 拿自己的生命跟健康开玩笑 自己的选择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8-25 20:29:00精确来说叫做行人优先权,但不守号志依然要负担部分责任
作者:
q0325 (A0号:)
2015-08-25 20:30:00闯到真的 倒楣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8-25 20:30:00法官就是标准同情弱者的乡愿判决 干你娘
作者: qoosky 2015-08-25 20:30:00
绝对路权XDDDD 闯红灯也是绝对路权范围内吗?
推文的有看内文吗?是男的闯红灯 这女的根本衰小好吗
作者:
CYL009 (MK)
2015-08-25 20:31:00不对 有绝对路权的话 那红路灯应该设成按压式 按了变红灯
作者:
fisher2 (天使恶魔)
2015-08-25 20:31:00行人有错在先,恐龙法官果然是只会考试,不会做事
我只记得有礼让行人的守则,但我没听说过行人乱走出事可
作者:
SuperUp (( ̄▽ ̄#)﹏﹏)
2015-08-25 20:32:00法律有规定行车至路口要减速并注意路况啊 没说绿灯就可以
作者:
sixteen (16)
2015-08-25 20:32:00闯红灯被撞还执意回家,鬼岛法律骑开车上路真的要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