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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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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信号弹 政府要渔民“自行射向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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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信号弹 政府要渔民“自行射向海面”
2015-08-25 03:00:31 联合报 记者钟知君/苏澳报导
过期信号弹目前无法可管。 记者钟知君/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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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弹”是作业渔船必备的求生器具,但是政府对于过期的信号弹没有回收机制,渔
民若自行施放过期弹,会被误会成发生船难,随意丢弃又会造成有心人士做为不法用途,
议员陈正男昨天呼吁相关单位拟定回收机制。
信号弹是作业渔船在外海遇到紧急事故时,可以施放到空中求救,航港局每年都会例行检
查信号弹有无过期,但长期以来没有回收机制,渔民将过期的信号弹放在渔船报关行或家
中。
“过期信号弹,依旧有杀伤力!”陈正男说,过期的信号弹放在家中或随便乱丢,被孩童
拿去当成玩具非常危险,且南方澳过去也曾有外劳或不良少年拿信号弹示威、攻击,建议
相关单位拟定回收机制,且提供补助给渔民,鼓励回收。
县府渔管所长陈祖健说,过期的信号弹确实是个大问题,目前无论是回收或拆除都没有单
位处理,今年渔业署有请渔会调查过期的信号弹,也函请港务局处理,港务局既然要求渔
船配备信号弹,就必须解决该问题。
苏澳区渔会总干事林月英说,过期信号弹若是不谨慎处理,会造成污染和治安问题,相关
单位不能任凭其到处流窜,且现代航海科技进步,渔船上都会装置VMS船位回报器和无线
电,或许没有再配置信号弹的必要。
交通部航港局苏澳航港科表示,内政部消防署近期行文给县市政府和渔会,宣导配合办理
事项,避免信号弹流到不法人士的手里,渔民可以对着空旷的海平面发射,不要对空以免
造成误会。
另外,船长购买新信号弹时,也可请救生筏检验站将旧的收回,内政部进一步讨论回收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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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14/114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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