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张先生 征婚限处女法官、医官
自由时报
http://img.ltn.com.tw/2015/new/aug/24/images/bigPic/400_400/130.jpg
〔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张姓男子在报纸刊登“严苛”的征婚广告(见图,记者蔡清华
摄),规定对象必须是女司法官或女医官,父母职业还限军公教或医生,还注明发生过婚
前性行为(男女关系太复杂者)将被判定不合格,如此夸张条件,引发网友议论,有人直
言“自己的条件是有多好开出来啊!只会嘴砲,真的符合这些条件的女人也不会嫁给你”
。
父母任职私校还不够格
记者依报上征婚广告的手机,试着与张先生联络,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法得知他的说
明。
这则女司法官、女医官的征婚广告前天登在报纸高澎版,是长25公分、宽15公分俗称“半
十”的广告,只刊登一天,费用估计3万元左右。
“比台大论文口试还硬”
女司法官部分要求32岁以下,限实任司法官,女医官则限33岁以下,还得是国防医学院(
医学系、牙医系、药学系、护理系毕)少校以上人员,两者身高都必须在160公分以上,
且限住高雄。有意应征者,要准备自传、身分证正本、毕业证书正本、医学职照、国家考
试及格证书、户籍誊本,以接受面谈。征婚启事还特别注明,BMI值不得过高或过低,也
不能有负债及婚前性行为,及得通过婚前健检,否则判定不合格。
扯的是,征婚启事还限制应征者的父母亲职业别,规定父母亲是军、公、教、医(教职还
限公立学校)人员,才能参与面谈。
如此夸张的征婚条件,被网友分享到“一句话父权大赛”脸书专页后引发议论,不少网友
狂酸“比台大博班论文口试还硬”、“还要BMI适中的处女耶”、“看到中间以为是在征
人工作”、“明明征的是能干的无薪员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0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