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不是很懂法条, 如果601旅不是要塞堡垒的话, 根据要塞堡垒法禁止项目
所以
1. 乡民可以用空拍机拍摄
2. 乡民可以拍照摄影, 放烟火
3. 乡民可以在里面搭帐棚居住
4. 乡民可以自由进出
不知道本鲁的理解对不对?
(更新最新理解)
鲁蛇又没有党证进去,
601旅自动升级成要塞堡垒 (灯灯灯灯 upgrade complete)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70001
第 3 条
要塞堡垒地带除有特别规定者外,陆地及水面均分为第一、第二两区,天
空则分为禁航与限航两区,依地形交通及居民状况规定如左:
一、自基点或基线起至外方约四百至六百公尺以内为第一区。
二、自第一区界线起至外方约三千至四千公尺以内为第二区。
三、禁止航空器飞越地带之上空为禁航区,限制航空器飞越地带之上空为
限航区,在此区域内其禁航与限航之限制,得由国防部逐一加以规定
,必要时并附以地形地图,详确绘明其区域。
前项所列各区及其与军港、要港、海军防御建筑物、飞机场、空军防御建
筑物等相关连之区域,均由国防部核定并公告之。
第 4 条
第一区内之禁止及限制事项:
一、非受有国防部之特别命令,不得为测量、摄影、描绘、记述及其他关
于军事上之侦察事项。
六、要塞司令对于本区内装置无线电短波收音机、播音机或畜养鸽类犬类
或施放鞭炮、烟火及其他类似事项,得加以禁止。
七、本区内禁止人民迁入居住。但要塞司令对于已居住区内及经过之人应
详加考核,如认为确有窥察军事之嫌疑者,得加以拘留、侦讯,依法
处理。
第 5 条
第二区内之禁止及限制事项:
一、非经要塞司令之许可,不得为测量、摄影、描绘、记述及其他关于军
事上侦察事项。
第 6 条
第一、第二两区内,应共同禁止及限制事项:
一、第一区全部及第二区特别指定地区如山地或要塞独立守备地区,非经
要塞司令之许可,不论军、警、人民不得出入。
二、因公出入特别指定地区者,非经要塞司令之许可,不得携带照相机、
武器、观测器及危险物品。
第 7 条
禁航区及限航区之禁止及限制事项:
二、本国民用航空器非经国防部之特许,不得飞越禁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