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名词无关 劳动部:如有劳雇关系就要纳保
2015-08-20 09:31:18 联合报 记者许俊伟/台北报导
分享台师大拟推师徒制,为教学和兼任助理纳保解套。劳动部说,不管是“教学助理”还
是“师徒制”,最终还是得回归到是否有雇佣关系,与用啥名词无直接关系,欢迎学校将
原教学助理“分流”,只要这些学生从事的工作内容是“学习型”,自然没有纳保问题。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说,若原本学生从事“劳雇型”的教学助理工作,即使改名为
“师徒制”,但工作内容仍一样,学校还是得帮徒弟们加劳保和提缴劳退金;但若无雇佣
关系,“学习型”便无纳保问题。学校可检视现有教学助理工作后予以分流。
王厚伟说,由于各校对劳动法令有些误解,以致扩大教学、兼任助理和工读生的纳保效应
。例如学校常有研讨会或举办校庆、转学考时,一下子需要上百甚至数百名职缺,举办时
间可能仅一天或数天,但不少学校都以为须为工读生纳保一个月,实情是工作几天就纳保
几天,劳保费并非学校预期的那么多。
又如健保部分,计时制学生可用眷属身分附在家长名下加保,学校根本不会有健保费支出
;有学校担心助理“劳工”人数突增,依定额雇用精神,也会让“应聘用”的身障员工人
数跟着增加,但实情是计算基准是每月一日,若学校活动聘用的短期工读生是落在当月十
日,根本不会被列入劳工人数计算。
至于学校不满学生薪资未达一万一千元,最低却都要投保一万一千元级距,劳动部说,科
技部已允诺学校可利用研究计画经费,以“业务费”名目来支付劳保费;不足部分,科技
部会追加经费。
劳动部下周将邀学校开会,并邀教育部和科技部参与,提供跨部会平台协助、辅导学校解
决问题外,也会另找各校个别座谈了解学校需求并释疑。
http://udn.com/news/story/6928/1132974
台大:师徒制
中正:学习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