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有没有司法门神兼打手蔡碧玉的八卦?

楼主: billy3321 (雨苍)   2015-08-19 23:35:10
小弟看到一篇据称是司法界壹周刊的“法治时报”文章,描述检察长
蔡碧玉的滥权,想请问一下有没有这个检察官的八卦?
全文如下:
司法门神兼打手?
蔡碧玉一出手 又狠又毒 又违法
7/23深夜,反课纲学生夜间集体请愿,“非法入侵”教育部办公大楼,
马政府为了坚持饱受争议的新课纲能顺利推行,启动其所有权力与政治
能源,并出动他最新派任的“司法门神兼打手”─“台北地检署检察长
蔡碧玉”,要求蔡碧玉必须在“三更半夜”出面坐镇,调兵遣将,全力
打压学生。
为此,蔡碧玉特别派出台北地检署“最精锐”的“忠组检察官”多人,
使出又狠又毒又违法的手段,定调“学生就是暴民”,使得学生在遭到
警察强力逮捕之后受尽委屈-全数遭到霹雳小组破门逮捕,并强压头部
就地,宛如对待暴力恐怖份子,蛮横粗鲁使劲,然后上铐绑束带、关进
拘留室,与毒犯共一室,最后,还非法裁以“强制处分”(交保),让
学生受尽曲辱折腾将近二十多时后,才得返家,但仍需苦恼将来面对挨
告之讼累。
据了解,反课纲学生林冠华的自杀,与检警侦办过程对他采取的不合理
粗暴及不法待遇,使其身心俱感疲惫很有关联。
在蔡碧玉检察长亲自指挥下,发生这般“非法打压反课纲学生”的“种
种恶行”,使得许多司法界的资深官员看不下去,纷纷向本报反应,指
出蔡碧玉的执法过程充满可议与非法之处,希望本报好好报导。
并非无故 更未到场 检方滥权 令人摇头
以下是司法界资深官员反应,有关蔡碧玉种种恶行的“非法滥权”之论
述:
一、学生“不是无故入侵”:非法入侵之法律明定,必须是“无故”入
侵才算成立,反课纲学生并不是“无故”,他们是“请愿行动”的
一种“表达方式”,这种方式是否构成犯罪的阻却效果当然有争议,
但可以明白确定的是,对付学生绝不需要动用“霹雳小组”来动手;
警方采取的“警力强度”,检察官不可能不知情,检察官在明明知
情之下还配合警方,在背后施加“法律”指导,这是典型的“滥权
共犯”关系,是检警“共同危害”学生百姓,而不是“共同保护”
学生百姓。
台北地检署派出最为精锐,且是专门承办“重大贪渎”案件的“忠
组”检察官多人,“共同联合”行动-警方派出“霹雳小姐”加上
检方派出的“忠组”,检警合体,精锐尽出,明眼人一看就知,打
压行动还没出发时就已定调:这是用“重大犯罪事件”在看待与处
置。
问题是,“学生抗议”怎么可能会是“重大犯罪事件”?对付“学
生抗议事件”怎会安排这种阵仗?“白狼”回台,警政署都没安排
这阵仗,对付学生怎会是“忠组”加上“霹雳小组”漏夜出勤?
二、现行犯“无法以电话认定”:检察官三更半夜只有坐镇台北地检署,
属于半夜加班,并未到现场,“现场”是由警察出面处理;结果,
检察官以“电话”指挥办案,要求警察必须以现行犯逮捕学生,并
且不得释放!
这一点,引起很多司法官员的极端反感。
资深司法官员指出,现行犯之认定是“现场”才能决定的事,不是
检察官在电话中听人“口述”就可以决定的事。
由检察官“透过”电话认定“是不是现行犯”,根本违反办案基本
原理,检察官在电话这般指挥,不是无知低能,就是纯心充当政客
打手,是将检察官的办案指导权做出最坏的范例,是检察官无耻兼
无知的极端表现;如此办案,使得检察官形象严重受损。
甚至,有法官取笑,检察官权力这么大,不如以后就让检察官“用
电话叫现行犯不准动”,等逮捕警察到场,现行犯才能动!
三、现行犯是“得”逮捕,警察有行政裁量权:刑事诉讼法88条规定:
“现行犯,不问何人得迳行逮捕之。”依照法律规定条文,既然是
“得逮捕”不是“应逮捕”,就表示这个规定是有“保留”给现场
执法人员的“行政裁量权”,在场的警察才能做成判断(是不是现
行犯),这个判断不是“司法裁判权”的一部分,是行政权的一部
分,且是现场之人才拥有,电话中并不拥有。
台北地检署三更半夜动员“忠组”检察官,靠着想像对电话向警察
下令,入侵教育部的学生都是现行犯,必须加以逮捕,检察官这般
凭空想像的“认定现行犯”方式,是有问题的。
四、手续不完备的告诉乃论,进行“强制处分”,绝对非法:台北地检
署“忠组”检察官,明知学生们非法入侵教育部是为了反对课纲微
调,不但下令警察全部必须加以逮捕,还要求不得释放,最后,检
察官们更为非法滥权的是,要求学生“交保”才能释放。
刑庭资深法官多人指出,检察官怎么可以在“告诉手续”未完备之
前,即采取“强制处分”?
刑庭资深法官指出,告诉乃论之罪多数是轻罪,很少会有检察官主
动介入且“采取强制处分”。台北地检署不但异常勤快的半夜出面
指导警察办案,更不可思议的是,告诉权人未出面具体指陈“犯罪
事实”与“犯罪行为人”时,即对“可能的被告”采取强制处分(
交保),这绝对是罕见的非法滥权恶行。
一般正常案例,如果告诉权人没到场,检警依惯例都只是采取“搜
证”作为将来起诉之事实依据,不可能将还没有出现告诉人的被告,
加以强制处分(交保)。
一位具三十年以上刑案经验的资深优秀法官表示,台北地检署“忠
组”这种强制处分的告诉乃论案例,是他生平第一次听到。
忠组检察官在检察长蔡碧玉亲自指挥之下,采取这种既非法又滥权
的办案手法,资深官员痛心指出,就算这是政治办案,且检察官也
自甘充当打手,也不应该用在高中学生的身上啊!
面对学生 绝非暴徒 强势拘捕 手段过度
五、法条有规定,应注意身体:法界资深人士痛心指出,检警应该很清
楚,刑事诉讼法88条虽然规定现行犯得迳行逮捕,但只有一条之差,
在89条就规定:“执行拘提或逮捕,应注意被告之身体及名誉”,
面对手无寸铁且是为了课纲问题抗议的学生,绝无必要动用霹雳小
组,绝无必要破门而入,绝无必要将学生强力压制地面,一个一个
用强势警力,像在抬猪似的一个一个抬出,再一个一个戴上手铐,
以束带绑住,丢进拘留室。
这样粗暴的“过度警力”执法过程,以及后来的“非法强制处分”,
是置刑事诉讼法89条之“被告人权”于何地(执行拘提或逮捕,应
注意被告之身体及名誉)?
这样的手段是应该用来对付重大暴力犯罪,或对付恐怖份子的手段,
绝不是用来对付为了“自己要唸的课本,而来陈情”的高中学生。
六、警察暴力,为何不办:就算学生非法入侵教育部已经构成非法入侵
罪,且部长也很气愤地出面提告,但跟着学生进入的采访记者,又
有何罪呢?
他们不是无故入侵,他们是“为了采访”跟着抗议者进入现场,就
算警方认定他们是共犯,也是非法入侵者,请问,警察有什么权力
将他们的手机强制代管?更不让他们打电话?
难道,警方对采访记者强制动作,一点也都不构成刑法第304条的
“强暴、胁迫妨害人行使权利”吗?
检察官如果真的不是打手,而是公平的执法者,至少一定会作作样
子,假装在笔录上随便问两句,例如:警察当时拿走记者手机时有
无施暴?记者你们自愿交出,还是警察强行取走?对于警察要强行
取走,记者有无加以阻挠?或是,记者明明已经加以阻挠,却还是
被强行取走等。
若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就在笔录上“载明”这些问题与当事人之回应
陈述,就算日后再行“吃案”(不另行分案),至少,被问笔录的
记者还能感受到,原来,检察官也有注意到他们的基本权益,也有
给他们机会说明遭受粗暴非法对待的事实经过。
台湾如想成为进步的法治文明国家,检察官在表面上至少要装出一
副:将来如果有可能,我们也会一并追究“警察暴力”的犯罪部分,
而不是无耻且低能的明白显示-检察官只会充当政客打手,至于“
警察暴力”对检察官而言,是不会发生的事,就算真的发生了,检
察官也会瞎眼不予理会。
民主国家 保护人民 台湾检警 保护政权
检察官是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国家公权力是用来维护人民、社会、国家
之安全,不是用来保护“执政者的政权安全”。
戒严时期,检警听令于蒋家,所有的人事升迁也都是蒋家在决定,检警
的回报就是拚命维护蒋家的政权安全。
蒋家之后,检警已经习惯多年的驯化与豢养,整个检警指挥及人事升迁
作业,都以“政客的政权安全”为主要考量;权力继任者欢欣承续这种
特权与好处,检警也因此更加习惯于被持续驯化,以致无能反省自我角
色的重新定位,以致会有蔡碧玉检察长这种表现。
解严,对司法而言,根本没有解严,因为,检警还是习于维护“政客权
力安全”的豢养,而不是保护人民的国家公权力代表。
看看反课纲学生遭到检察的粗暴待遇,就可以知道,我们的法治距离文
明国家还有多远。
掩饰非法 继续蛮横
反课纲学生夜袭教育部,教育部撤告,北检却不结案,还说仍要追究学
生的妨害公务罪。
北检为何要如此蛮横硬干?
原因很简单,充当打手冲过头,滥权交保,结果,现在没了原告,只好
自己充当原告,继续滥权,才能掩饰当初自己的非法滥权交保。
(全文刊载于法治时报168期,104/8/15出刊。)
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99368184
而且好像不只蔡碧玉,之前好像办学运的检察官都升官了:
起诉太阳花运动者的检察官,几乎都升官了。
侦办318占领立法院案的陈玉萍检察官,升任台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
侦办324占领行政院案的张智尧检察官,升任南投地检署主任检察官。
另一位邓定强检察官,升任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
侦办411路过中正一案的谢奇孟检察官,升任宜兰地检署主任检察官。
http://bit.ly/1Jixq4k
有没有蔡碧玉,或是这些检察官的八卦呢?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剑哥)   2014-08-19 23:35:00
武穆遗书 天下至宝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8-19 23:35:00
推法治时报
作者: Alphaz (@@)   2015-08-19 23:36:00
闯进公家处所 破坏东西 难道要颁奖
作者: zold (zold)   2015-08-19 23:36:00
国民党的打手而已-------------悲哀
作者: CTgogogo (中华加油)   2015-08-19 23:42:00
呵呵 法治时报喔 不意外 民间司改会的要不要顺便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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