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在line或私人短信中骂人无罪喔!

楼主: yzcasio (便当)   2015-08-18 08:49:15
昨天因为一些事跑去双和某分局报案
结果警察帮我上了一堂法治教育
警察说:
在line里或私人组群里骂人是不可以告的喔!因为是私人场合
就算组群里面有几百人也是一样,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进得去
可能是我自己比较常识不足吧,不过分享给任何有骂人困扰的您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还旺)   2015-08-18 08:50:00
看你告什么吧 "公然"大概会不成立
作者: MYNAMEISLEO   2015-08-18 08:51:00
警察指得是不构成公然侮辱吧
作者: emblakenta (汝需无水)   2015-08-18 08:51:00
那不实指控都这样就好啊 诬告谣言 乱讲 不都没事了?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15-08-18 08:51:00
常识不足就不要在这里误导人
作者: handsomeSEAN (对10有恐惧的我)   2015-08-18 08:52:00
那告什么才有罪?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5-08-18 08:52:00
本来就没事 你在fb骂人 如果不是公开 也是一样没事
作者: Sugiros (Oh~Happy Day)   2015-08-18 08:53:00
昨天不是有个showgirl告一堆人上新闻就是这个案例
作者: Nchun (NNN)   2015-08-18 08:53:00
那一群人在家里开趴 骂人也没事唷@@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8:53:00
如果你有意图要散布给人就可以成立毁谤
作者: jfw616 (jj)   2015-08-18 08:54:00
假的,你在电话骂警察看看
作者: southring (废文量贩店)   2015-08-18 08:54:00
用酸的比较保险,例:你马英九哦?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8:54:00
不是像警察讲的那么简单啦 警察连自己警察权都不清楚
作者: mramos6796 (室内温度38度)   2015-08-18 08:54:00
想办法让对方恐吓你 就可以告了,这也要我教
作者: 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   2015-08-18 08:54:00
好奇问 英雄联盟也只不过10人 构成公然吗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8-18 08:54:00
赛啦 警察想吃案时 啥鬼话都敢扯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8-18 08:55:00
是你法条弄错了吧 公然污辱
作者: asianDUB (教員子女)   2015-08-18 08:56:00
我朋友在fb留言说一个女生照片修图 被告公然侮辱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5-08-18 08:56:00
看他骂你什么 有时非公开 但可构成诽谤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8:57:00
警察说的不要太相信
作者: Ilat (巴妻酒似舞)   2015-08-18 08:57:00
警察觉得麻烦就呼咙你的吧 这事办起来吃力不讨好
作者: drigo   2015-08-18 08:57:00
鸽子:你确定要告对方吗?对方若没罪你就是污告唷~警察的法学知识差不多就是这样
作者: zz71 (zz71)   2015-08-18 08:58:00
警察懂法律?? 超越宪法的方痒宁表示:....
作者: charlie0112 (爆改Many63肛)   2015-08-18 08:58:00
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在英雄联盟狂骂了爽
作者: Ilat (巴妻酒似舞)   2015-08-18 08:58:00
说起来一般员警也不见得是法律专家 不一定熟稀所有法条法理
作者: tudou5566 (tudou5566)   2015-08-18 08:58:00
没党证啊 快去办党证
作者: Rabbit19264 (发现梦想与现实的差别)   2015-08-18 08:58:00
可是昨天新判例 脸书 同样私人群组 骂人也是判免赔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5-08-18 08:59:00
你先说你被骂什么吧 他又和谁骂你 帮你找适用法条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8:59:00
fb或line群组这应该可以成立公然侮辱罪 不过这条罚三百而已
作者: Nchun (NNN)   2015-08-18 09:00:00
电话中谯你娘 公然侮辱起诉 ... 都可起诉了 当然可以告阿
作者: Ilat (巴妻酒似舞)   2015-08-18 09:00:00
另外要告还是可以告 只是会先进侦察庭先询问原告和被告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08-18 09:00:00
警察只负责受理报案,要怎么告自己做功课或找律师啊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9:00:00
昨天那个是女的骂警察 警察告毁谤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8-18 09:01:00
你没钱没权 警察当然不理你 今天换一个人就办了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9:01:00
问题是那个女的是自己的fb骂警察也没有说他是谁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08-18 09:01:00
条子对这种事情绝对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5-08-18 09:02:00
警察不懂法的一堆…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9:02:00
这样要怎么成立毁谤罪
作者: Gismudis (Gis)   2015-08-18 09:02:00
你认识统神吗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8-18 09:03:00
不能告? 那线上游戏一堆人被告假的喔
作者: hydra7799 (Hail Hydra!)   2015-08-18 09:03:00
三人以上不是就成立了?
作者: LeehomLee (从不唬烂)   2015-08-18 09:03:00
鬼岛法律就保证恐龙不会灭绝啊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8-18 09:04:00
目的不是赚这三百 是要让他有前科
作者: Drink43 (interception)   2015-08-18 09:04:00
警察不懂的ㄧ堆 问专家最准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5-08-18 09:04:00
你就问到警专的啊 一对一没公然 群组怎可能没有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5-08-18 09:04:00
警察还是检察官在判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5-08-18 09:05:00
你等警察下班骂他再问问看能不能告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9:05:00
拘役或罚金不会有前科啦..
作者: signm (sin)   2015-08-18 09:05:00
我想你不懂"公然侮辱"的意思
作者: jaby1 (简单生活节)   2015-08-18 09:06:00
其实PTT站内信骂干你娘 北七 北烂 王八蛋也不会起诉(无误)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9:06:00
鬼岛法律是有他不好的地方啦 但更不好的是民众没法学常识概念啦
作者: signm (sin)   2015-08-18 09:06:00
法院有判例了,私人社团群组都不算
作者: willychn33 (歪力)   2015-08-18 09:08:00
之前上课检察官说三人以上就成立耶^^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5-08-18 09:08:00
站内信当然不触法 因为那是两人的私密通讯被骂的那个如果泄漏给第三方反而才触法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08-18 09:10:00
先看告的是什么吧,没办法一概而论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8-18 09:11:00
鸽子谈法律你信?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5-08-18 09:13:00
那警察只说对了一部分
作者: signm (sin)   2015-08-18 09:15:00
去查一下新闻啦,这种判例很多只要私设不公开都无罪
作者: shown8520 (我没梗)   2015-08-18 09:15:00
键盘法律系小鲁献丑一下 公然侮辱的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公见公闻的情形 即不特定人或或多数人 所以在多人的line群组当然有符合公然的要件 更多说明可以参阅释字145号
作者: thomasii (维尼)   2015-08-18 09:16:00
不是看人数,而是看成员可不可以特定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8-18 09:18:00
楼上错了 释字145号说了 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多数人包含特定之多数人 也就是line群组几百个这会符合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5-08-18 09:20:00
所以私人群组嘴砲无敌?
作者: pat1006 (......)   2015-08-18 09:20:00
警察 法治教育不足
作者: signm (sin)   2015-08-18 09:24:00
警察说的没错,这样通常告不成
作者: MacOSX10   2015-08-18 09:25:00
PTT没常识的人还真多
作者: jack8923456 (AJ)   2015-08-18 09:25:00
你管警察讲什么,就说你就是要报案就对了
作者: stevenhomew (搞屁阿!)   2015-08-18 09:25:00
警察唬烂的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5-08-18 09:26:00
一对一私讯骂人是无罪 但三人以上就有
作者: MacOSX10   2015-08-18 09:27:00
line如果是一对一就不成立 如果还有别人就成立私人短信百分之百不成立
作者: Rabbit19264 (发现梦想与现实的差别)   2015-08-18 09:28:00
请问键盘法律小鲁 那根据昨天的判例 有何见解?
作者: MacOSX10   2015-08-18 09:29:00
如果有恐吓成份可以告别条
作者: id   2015-08-18 09:29:00
成不成立是看告哪一条,私信告诽谤应该还是有效吧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8-18 09:30:00
几百人还不算公然见闻?
作者: MacOSX10   2015-08-18 09:31:00
诽谤罪的成立条件是"散布于众"
作者: pizzafan (七情三想)   2015-08-18 09:33:00
台湾的法律 "自由心证比" 比国外高! 警察跟法官见解不同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8-18 09:35:00
警察的法律知识只比隔壁三姑还好一点而已....所以我对把警察说法奉为法律实务见解的常常觉得很无言
作者: id   2015-08-18 09:37:00
当然了,看过法治时报的社长讲过之后,对司法完全没信心了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5-08-18 09:39:00
也不是检察官在判,是法官.群组最好没公然啦,多人共见共闻了还没有公然,你以为要全人类都知道才叫公然吗推文里面某些人真的也是满让人开眼界的,随便讲个影子你都信,难怪台湾人就很爱乱传谣言而且很有用,因为不管讲什么都会有人相信再补一个,警察的法治观有时很差也很偏差,送到公堂当然被打脸,然后很多就乱哭什么基层难做,其实是自己根本法律没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8-18 09:46:00
那个...不管是乡镇市公所或是地院的调解委员,都不是基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5-08-18 09:47:00
学好好吗
作者: signm (sin)   2015-08-18 09:47:00
goo.gl/tQp059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5-08-18 09:47:00
我是认为那警察没搞清楚状况 你可以问律师比较准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8-18 09:47:00
于司法人员的地位在替双方调解的吧?劳资纠纷的调解也是印象中是由市府劳工局所找的调解委员在进行调解你经历了调解员站在资方立场的洗礼..到底跟对司法完全失望的关联性是?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5-08-18 09:53:00
群组聊天只要流出去就变公然了,群组骂人并不是无敌炮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8-18 09:55:00
我查了一下..劳资调解是由市府主管机关组成劳资争议调解委员会好嘛.....
作者: dten97   2015-08-18 09:57:00
你忘了台湾有恐龙法官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5-08-18 09:57:00
就算没外流,被你偷骂的人知道你骂他,还是可以对你民事求偿 总之,讲话是要负责任的,尤其是有白纸黑字的情况
作者: haha31 (All MY BEST)   2015-08-18 09:58:00
…可以告民事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8-18 09:58:00
不用流出去,公然本来就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下面那篇 WillWaiting 的说法才是正确的所谓多数人,系包括特定之多数人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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