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是薪水阶级的 有缴点所得税
宪法不是保证所有人民的生存权吗?
营业税规定营业人的定价内含营业税
为什么我收入购买生活上食衣住行的东西
导致我实际净所得变少 还不能扣除上面的费用
我买了生活上必需的东西 变相我的所得减少了
商家所得变多了 就经济实质及量能课税
我的支出金额那部分的所得 应该改课商家才对吧
所得税应该是扣缴凭单金额减掉支出金额 来计算才对吧
支出的金额可以用发票来佐证
但是外食族经常无法拿到发票
因为财政部没那个啦叭叫饮食业全面开发票
是饮食业后台太硬的原因吗?
几乎开店卖吃的 楼仔厝 一间一间的买
在台湾最可怜的是 受薪阶层 一分一毫都没得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