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日据时代慰安妇全都是被迫的,让我想起台北市当年的公娼。
日据时代的慰安妇,在今天也算是公娼吧?
陈水扁侥幸当选台北市长之后,下令废公娼,这件事应该有人记得。
废公娼,这叫逼娼从良。
可是,记得当初扁扁被骂惨了,说是草率废公娼,只是把她们逼进私娼寮而已。
陈水扁逼娼从良,公娼们终于脱离皮肉生涯,应该感谢都来不及了,为什么会变成私娼?
难道她们不愿意从良?
记得马英九上任后,恢复公娼,设了落日条款,一时间感恩戴德,说这样才是为公娼着想
。
既然从娼没有自愿的,那已经被迫从良的公娼们为什么又要回去过皮肉生涯?
这一点我一直都搞不懂。
如果台北市的公娼有自愿的,为什么日据时代的慰安妇就通通都是被强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