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rs (文章通常太机掰又太中肯)》之铭言:
: 原来有跟我一样暴冲又讨厌狗的人XDDDDDDDDDDDDDDDDDDDD 这新闻看了真爽
: 我之前带表姊的女儿 3岁@@ 去操场奔跑
: 结果 干 一只白色马尔济斯那种神经质小狗来捣蛋 作势要咬
: 林杯火速冲过去直接补一脚 ㄏㄏ 整只被我踢飞起来
: 狗应该没怎样 反正当下没死就是了
: 牵狗的女主人自知理亏 怒眼直视我 什么也不敢讲 哈哈爽 反正呛看看阿 我也不会示
弱
: 后来想想
: 如果是我的女儿
: 我一定直接把那只狗踩死 相信我 绝对。 踩死。
: 血缘越近 心就越狠 ㄎㄎ
: 法律小常识 温馨告知:
: 踩死狗 林杯顶多毁损罪+紧急避难免除其刑
: 你把我小孩咬伤 告死你这王八蛋 伤害罪前科一条送给你 ( 要和解可以 30万就好)
有时候路上的一堆小屁孩真的是比狗还不如
又丑又吵又欠扁
父母也跟跟那些狗本一样都在摆烂
下次遇到也应该给他直接踢飞教训教训才是
如果是来闹我女儿的话我应该直接踩死他
血缘越近 心就越狠 ㄎ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