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头壳newtalk | 何星莹 综合报导
针对太阳花学运领袖陈为廷、公投盟总召蔡丁贵前年7/31于立院服贸公听会外与警方冲突
一事,台北地院12日宣判,依妨碍公务罪判处2人分别拘役20天、40天,皆可易科罚金。
对此判决结果,陈为廷与蔡丁贵皆认为不合理,陈为廷更表示,对这个结果感到“错愕”
,2人都会再进行上诉。
2013年7月31日立院临时会、内政部委员会举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公听会,近百位反服贸
青年欲入场表达“退回服贸”诉求,遭到拒绝进场后,青年们试图翻越立院围墙入场,随
即与警方爆发冲突。反服贸青年中,包括陈为廷、林飞帆、魏扬等人,而同样持反服贸立
场的蔡丁贵教授,当时也与青年们一起翻越围墙。
对于当日反服贸人士与警方爆发的冲突,警方将陈为廷、林飞帆、魏扬、蔡丁贵等4人移
送,而检方于今年1/26将陈为廷与蔡丁贵以妨碍公务罪起诉。台北地院12日对此案作出判
决,依妨碍公务罪判处陈为廷拘役20天、得易科2万元罚金,蔡丁贵则被判处拘役40天、
得易科罚金4万元。
针对法院12日的判决,陈为廷表示,对这个结果感到“错愕”,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绝
对会进行上诉。陈为廷指出,当时他们是要进入立法院会客室,询问是否能换证进入公听
会,会客室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空间,然而当时却受到警方阻挡,所以才会做出翻墙的动作
。他更指出,先前此案多次开庭与检方攻防时,他们还绘制立院地图给检方,证明他们的
主张,检方还一度无言以对。
陈为廷表示,此案是在318案于去年12月遭检方传讯结束后才追加起诉的,警方拖这么久
才移送,可见得此案根本不严重,而且相当“故意”。
蔡丁贵则指出,这项判决结果并不合理,虽然还没有和律师联系上,但是,相信律师会建
议上诉。他指出,当时的冲突会发生,是因为立院的现行制度,没办法实践让人民表达意
见的自由。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8-12/63396
陈为廷: 摸奶还比较便宜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