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DER
各位肥宅晚安
小弟的小弟在上星期五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被撞惹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小弟的小弟他过一个路口过到一半被一个目测约65岁的阿北撞到
当下直接叫警察和救护车来
警察杯杯感觉好像认为小弟的小弟责任比较大
所以在肇事三联单上先写下小弟的小弟的名字
然后跟小弟的小弟解释
因为你的路比较小条
他的路比较大条
所以他是主干道
你应该礼让他路权应该是他的
然后那个阿北腿断惹
原来是这样的
马路都他妈的过到一半
然后三宝期很快撞上来
腿断惹然后被撞得只有车有点损坏跟小腿一点小擦伤
判定三宝是对的
有路权最大
到底路权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可以让三宝从肇事者变成受害者
有路权的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