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电子报
14岁少女缺钱花 竟答应3千元卖“初夜”...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新北市14岁少女翘家结识替酒店物色女子下海的陈姓男子,
缺钱花用的她,竟答应陈男提议,以3000元代价出售“初夜”,直到她今年初重返校园
,将陈男仲介她卖身的经过告诉校方,陈男因此吃上违反儿少性交易官司,台北地检署
考量陈男承认犯行,要求他支付公1万元后,今将他缓起诉,期限1年。
去年10月,少女翘家流连网咖,她因缺生活费及网咖包台开销,找上专门替酒店物色女
公关的陈男,拜托陈男替她找工作,陈男见她面貌清秀、身材匀称,遂提议她从事性交
易,指每次可赚3000元。少女为了赚钱答应下海援交,并经由陈男仲介,到新北市新店
某摩铁准备从事性交易,此时,没性经验的她突然临阵退缩,才因此保住完璧之身。
今年初,少女重返校园被列为重点辅导对象,她被老师问到辍学期间的生活经历时,才
透露陈男仲介她援交的荒唐过往,校方立即报警处理,检警因此循线约谈陈男到案。
检方考量是少女主动拜托陈男替她仲介工作机会,且陈男承认犯行,决定给予陈男自新
的机会,所以将陈男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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