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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一群台大新闻所校友的连署声明
连署诉求:
国立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彭文正兼职暨产学合作案,争议以来已经数月,在各种爆料
、黑箱传闻中,严重影响台大新闻所的所誉及名声,教职员之间的意见纷争,更不利所上
师生的教学品质。
根据新闻报导以及现任所长的公开声明可知,新闻所先在6月24日所务会议表决通过彭教
授的兼职案,后于7月9日的所务会议又以“其经营与操作方式与新闻专业严重不符”为由
,经表决反对台大校方与壹电视签订产学合作合约。由此可见,所内对兼职及产学合作案
全案尚未凝聚共识,亦未作出一致的决议。
此外,彭教授兼职与否、以及台大与壹电视的产学合作案,在“先有兼职、后补程序”之
事实下,考量程序正义及公共利益等,亦有再商榷之必要。
身为台大新闻所的所友,我们主张,专任教师的兼职案,应透过合法合理之完整程序。至
于产学合作案,即便签约方是校方,然考量实质参与产学合作的主体是所内师生,因此产
学合作必须尊重所内多数师生的意愿及需求,不应替特定或单一师生量身打造。
因此,在两次所务会议对“兼职”、“产学合作”有前后矛盾、意见不一的现况下,以及
学界与实务界仍存有诸多疑虑,我们提出以下呼吁:
一、基于台大新闻所的所誉、学生受教品质,以及对新闻专业的坚持,所方应重新讨论此
争议案,而非任凭持不同意见者各说各话,伤害新闻所声誉。
二、良性的产学合作有益教学,惟应基于新闻专业及公共利益之前提,且应以所内师生为
主体。在所内对此案争议未解之际,校方不应通过此一社会舆论高度争议之产学合作案。
三、此案涉及台大校方与系所之间处理教学事务的程序争议,以及兼职认定的问题,校方
与所方应对外完整说明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及进度,并在新闻所重新讨论作出决议后,重
新审议全案。
共同连署人:
黄驿渊、陈文信、管婺媛、廖雅琴、陈乃绫、郭芝榕、林舫如、许文贞、林巧琏、李佳欣
、张益勤、颜雅娟、施春美、叶冠妤、Fabian Hamacher(萧若羲)、谢怡萦、邱柏胜、
罗毓嘉、程晏铃、江硕涵、蔡靓萱、李宜芸、赖子歆、马自明、彭光伟、徐慧伦、林近、
李雅筑、邓宁、郭姵君、周佳勲、周楷、吴曼筠、李名扬、陈良榕、张庭瑜、唐玉卿、钟
圣雄、卢智芳、陈育晟、柯乔龄、王庆刚、何致中、赵丹瑜、谢佳锦、陈宁、汪倩如、蔡
纪眉、童一宁、谢宗达、杨乃甄、陈柏桦、陈贞桦、高有智、张加、许世函、赖昀仙、李
居翰、江明晏、王柔雅、李依频、游丝涵、黄如妤、林琦敏、李维菁、尹智刚、施景瑞、
郑益浚、钟心怡、李宜蓁、徐伟真、吴珮琪、陈怡君、林崇伟、陈德真、杨昭彦、李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