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LTN
2.完整新闻标题:前新北副市长许志坚收押提抗告 高院驳回
3.完整新闻内文:〔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曾受马英九总统和新北市长朱立伦重用的新
北市前副市长许志坚,被控协助建商加速通过都审案,收贿四百万元、三条五两重金条及
名贵的萧邦表,遭声押获准,许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认定,许志坚涉收贿对价犯罪嫌
疑重大,且有串证之虞,也直指许的犯行使公务廉洁性受创甚深,有羁押必要性,昨天裁
定驳回抗告案,许志坚确定至少被收押两月,不得抗告。
确定至少收押两月 不得抗告
高院裁定指出,许志坚虽否认犯罪,但已承认收受金钱、名表等利益,也与同案被告说词
不符,依检廉单位蒐集事证,足以认定收受的利益和其职务有对价关系,已涉及贪污治罪
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不违背职务收贿等重罪。
裁定书也认为,许涉最轻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有脱免刑责的可能,加上他被指控的贪污
犯罪事实,确有相当的“结构性”,尚待进一步调查厘清,因此有羁押必要。
同案被收押的被告周丽惠抗告案,昨一并被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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