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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君主 泰男子被判刑30年
泰国男子彭萨克(Pongsak Sriboonpeng)因为在脸书上侮辱君主,今天(7日)被判处30年有
期徒刑,这是根据冒犯君主罪法律(lese majeste law)所作出的最严厉惩罚。
依照冒犯君主罪法律,犯下侮辱泰国国王、王后、王储或摄政王罪行的人,最高将面临15
年徒刑,而且是一罪一罚。
曼谷军事法院今天表示,48岁彭萨克在脸书上张贴讯息和照片、诽谤泰国国王蒲美蓬
(Bhumibol)的罪名成立。
彭萨克的辩护律师沙西南(Sasinan Thamnithinan)告诉法新社,彭萨克的每一条罪名都被
判处10年徒刑、合计60年;在他认罪之后,刑期减半为30年,尽管如此,这项刑期还是破
了纪录。
沙西南说,彭萨克是在戒严法实施期间被捕,因此不能就军事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自从2014年5月泰国军方发动政变、接管政权后,有关违反冒犯君主罪法律的判决大幅增
加。
根据当地权益组织iLaw,去年政变发生前,只有2项相关起诉案件,但在军方主政后,暴
增到至少56件。
批评者认为,冒犯君主罪法律已被拿来对付保皇派菁英及其军方盟友的政敌,如今反政变
人士也被纳为惩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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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好多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