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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告台大医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长逆转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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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7日00:14
高等法院前庭长陈贻男的妻子,8年前在加州健身中心蒸气室滑倒撞伤头,送往台
大医院急救,因颅内出血成植物人,10个月后过世。陈男认为医师延误救治,与3
位子女提告要求台大医院连带赔偿1237万多元,一审仅判台大赔偿共60万元,陈
男上诉后,高院昨逆转改判全部免赔,还可上诉。
陈男提告指称,妻子2007年2月19日晚间7时许滑倒受伤,当晚8时许到台大医院急
诊,不断表示严重头痛,还有呕吐胃液状况,林姓、潘姓2位医师仅为妻子做X光
检查、注射止吐针与破伤风预防针,未立刻做电脑断层查明有无颅骨骨折或脑部
血块,当晚11时59分妻子昏倒,经断层扫描确认颅内出血100cc,虽立刻开刀清
除血块,仍因脑细胞遭挤压破坏,再也没醒来,同年12月15日过世。
陈男主张2位急诊医师延误抢救,吴姓主治医师疏于监督指导,台大医院应负雇用
人连带责任,据此与3位子女向台大医院及3位医师求偿医药费、丧葬费与精神慰
抚共1237万多元。
台大医院抗辩本案刑、民事诉讼共4次委托医事鉴定,均指陈妻到院时意识清楚,
头部X光片看不出颅骨骨折,3位医师急诊处置符合医疗常规,陈妻昏倒后,也立
刻检查应变并开刀急救,应无过失。
一审指林、潘2人没提早为陈妻做断层扫描检查,确有迟延,但陈妻颅内出血可
能不是到院就发生,提早做断层扫描未必能察觉,林、潘2人的医疗处置与陈妻
死亡无必然关系,但吴男未尽责监督指导新进医师,更没在场注意患者病情变
化,台大应为吴男的疏忽负连带责任,不过一审仅判台大赔偿陈男4人各15万元
精神慰抚。
陈男上诉后,高院同样认为无法判断陈妻颅内出血何时形成,没提早做断层扫描
与陈妻死亡无必然因果关系,但高院指3位医师没省略必要检查治疗,没违反医
疗常规,改判台大全部免赔。陈男另告3位医师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嫌,检方已
不起诉确定。
陈男4年前因利用公务电脑系统,查询女法官、女职员的个资,遭惩处并退休转
任律师,他昨受访说二审审理期间,共提18份书状逐一反驳台大每句辩解,“
但不知法官有没有细读”,收到判决书了解改判理由后会继续上诉,至于加州
健身中心有无赔偿,陈男拒绝回答。(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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