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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吴思华喊撤告超过24小时 北检等不到撤告状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教育部长吴思华昨向媒体宣称,将对夜袭教育部的学生及到场
采访的记者全面撤告,然而,从昨天下午至今天下班时间为止,已超过24小时,台北地检
署承办检察官始终等不到教育部的撤告文书;对此,北检今表示,承办检察官今天尚未收
到教育部的撤告状,全案依法办理。
律师林俊峰表示,教育部所提告的侵入住宅、毁损等罪,均属于告诉乃论之罪,若教育部
选择撤告,检方收到撤告状后,将会对被告作出不起诉处分,至于被移送少年法庭的未成
年被告,若少年法庭收到教育部的撤告书状,实务上将会调查后,裁定不付审理。
林俊峰解释,原告若撤告,检方即会依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5款,“告诉或请求乃论之罪
,其告诉或请求已经撤回或已逾告诉期间者”,予以不起诉处分。
至于未成年涉案的部分,司法警察若查出未成年人涉有告诉乃论之罪时,依少年事件处理
第18条第1项规定,有义务将涉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法官调查期间,若被害人未提告或
撤告,依少年事件处理法施行细则第10条第1项规定,仍须对少年进行调查,若少年法庭
法官认为现阶段司法不必介入,将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第28条规定,“依调查结果,认为无
付保护处分之原因或以其他事由不应付审理者”,裁定不付审理。
此外,警方交给北检的移送书中,案由确认只有教育部所提告的侵入住宅及毁损等两罪,
并无另外函送妨害公务等公诉罪,因此,目前只有等司法机关确定收到教育部的撤告文书
,被告的学生及记者才能真正摆脱司法追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03437
5.备注:
咦?说好的撤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