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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北市长朱立伦以及三位副市长的公开信】
我在淡水竹围曾经挂有一块广告招牌(如图),是我跟新科市议员何博文的合照
http://tinyurl.com/nopoaov
博文与我是中国时报(余老先生时期)的老同事,这张照片是今年年初拍的
广告挂出去之后,发生了几件不太愉快的事
首先,新北市政府通知广告公司,说这块广告违环保法,要我们拆除
我听了,只是淡淡地跟广告公司说,记下下达这个指令的新北市市府官员职称、姓名,
我保证他“二上”,即是,上新闻、上法院
新北市政府里的人听了,应该是开会之后,庆幸还好没有拆
可是7月31日,我因为不─忍─老─友─何─博─文─被─党─内─少─数─人─攻─讦
,自行拆下这个广告(如图),http://tinyurl.com/ndfk4h5
其中内幕,这两天另外跟大家报告
然后是,租我广告墙的黄先生,被检举屋顶有违建,要拆
拆违建的公文是新北市违建拆除大队大队长冯兆麟发的
说顶楼的违建面积为50平方公尺,这数字应该是用目测的,因为市府没有人上去过
屋主黄先生说,那其实是一个做来帮顶楼冷气设备遮蔽阳光雨水的遮棚,
已经存在十年以上了
在我没有参选新北市第一选区的立法委员前,
黄先生的广告墙以及顶楼遮棚,从来没有被质疑过
可是自从我跟何博文的广告拉起来之后,
黄先生已经屡次被新北市官府查这查那的,他有点不胜其扰
8月4日(二),新北市政府在大楼一楼外面,贴了一张限令时间内自行拆除的公文,
我想,是跟新北市长朱立伦,以及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陈伸贤、高宗正请教的时候了
是这样的:
1. 拆除公文里的“违建”面积,我自己上去量过了,铁板面积应为10.95平方公尺
(如图)http://tinyurl.com/pyf8547
而不是你们说的50平方公尺(官人,差五倍耶,饶了我们吧),
就算要拆,也拆不到那么多,此时,是不是要额外拆他个39.05平方公尺合法的建物,
以求达到官府要求?
2. 根据“新北市合法建筑物增设一定规模以下构造物处理要点”,
黄先生顶楼的“违建”属于第二条第(四)项“露天空调设备”,得免于查报
3. 再根据要点的附表,在屋顶平台的露天空调设备,
只要取得顶楼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同意,是可以不拆的,黄先生就是屋主啊
4. 好吧,再根据“新北市违章建筑拆除优先次序表”,
像黄先生所属建物顶楼的这个冷气机遮棚,应该是分类到D类的“一般性案件”,
当然,如果因为是我冯光远的竞选广告挂在这栋楼的墙面,因此被列入A类“优先拆除”,
或B类“政策性案件”,那我也只有跟黄先生说对不起了,
谁教他竟然敢支持像我这样批判国民党的公民
结论:
国民党的行政不公,向来是这个党的招牌商标,长久以来,人民对于国民党政府,
似乎就只有行贿一法以求“花钱消灾”,朱立伦市长,你在这方面的纪录尤其出色
(见图)http://tinyurl.com/o24u96m
所以,朱立伦市长以及三位副市长,我现在郑重的请教你们,
如果一个像这样的顶楼遮棚(新北市相信有数以万计这类遮棚)想要不被拆,
我其实很愿意(痛苦地)打破我的原则,代替租我墙面的业主,
跟你领导下的新北市政府少数相关官员“意思、意思”一下,不过我没有做过这种事,
所以呢,请你告诉我,这类的“意思、意思”,应该不会动用到许志坚规格的金条、
名表吧?可是就算是现金,大概要多少呢?
黑箱作业,一向也是你们国民党的专长,可是这次,是不是在“意思、意思”这件事情上
,你们勇敢地打破黑箱,让价码公开,也使得人民有所适从,这其实也是功德一件啊
(流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