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前男友抢夺”她诬告判赔20万
3.完整新闻内文:
廖姓男子十一年前与张姓女子热恋,出资六百多万元帮对方买房,两人分手后,张女卖房
得款一千两百多万元,廖要求依比例分钱,张女却诬告他抢夺,廖以对方诬告为由,提告
求偿四百万元,不过法院只判赔廿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廖姓男子二○○四年与张姓女子结识热恋,为共筑爱的小窝,他出资六百零五
万元、张女出九十五万元,在台北市以张女名义购买一间房子;后来两人感情生变分手,
张女二○一二年以一千两百多万元卖掉房子。
廖姓男子认为,他当初出资近九成,所以要求张女卖屋款应按出资比例分配,没想到对方
却诬告他抢夺支票,害他必须经常往返地检署出庭应讯,廖说,挨告后三年多来,他抑郁
寡欢,因此罹患精神官能症,所以提告向张女求偿。
张妇辩称,她的确控告廖抢夺罪,但廖已获检察官不起诉处分确定,司法既还廖清白,廖
没有损失,拒绝赔偿。
法官认为,张女涉诬告罪判刑六月确定,廖因遭控告抢夺,致名誉受不法侵害,案件在地
检署侦查期间,廖不断被传讯,身心俱疲,长时间在司法机关接受调查,也造成生活上极
大负担与压力,廖求偿有理。
法官审酌,张女目前已离婚,没工作、名下没资产,判决张女应赔廖廿万元。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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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所以最后那一千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