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随机开车门砍人,反被车主撞翻

楼主: VVVV5555 (东兴乌鸦-耀扬哥)   2015-08-03 08:27:57
※ 引述《baumen (baumen)》之铭言:
: 影片上看来  应该不是寻仇 被害人并不像认识加害人
: 比较像是随机砍人 
: 或是加害人认为车主停在路边害他差点撞到 但是加害人有刀 比较像随机砍人
: 很多人说什么杀人未遂  有人说防卫过当  有人说很难成立正当防卫
: 假设今天对方是强盗或是窃盗 被害人被偷被抢  妳不从后面给她撞下去
: 还没等警察来  对方可能就跑掉了
: 不觉得撞下去有什么问题
: 侵害生命法益>侵害自由法益>侵害财产法益
: 上面例子是侵害财产法益
: 但今天是侵害生命法益 举轻以明重 妳不去撞他 对方就跑了
: 应该不会防卫过当
虽然我也觉得正当防卫
但是看看台湾的判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几乎都是"死者为大"
以台湾法官的智商要做出这种公正的判决 应该非常困难
反正出事的又不是他
他怎么会知道正不正当呢
搞不好人家只是家里卖西瓜
爸爸货车上忘记带到刀子
打电话叫儿子送过去
途中发现不知道爸爸发财车今天去哪摆摊
于是心急的想跟轿车驾驶借电话
但是真的太急了
刀子都还没放下就 敲了对方车窗想借手机
然后一场双方误会后的悲剧就发生了..
车上男子误以为遇随机杀人
车外男子误以为手机很好借
以上是我的想法
作者: oDNSoIce (艾斯)   2015-08-03 08:28:00
耀扬先嘘
作者: tenninetall (爱只需要张开)   2015-08-03 08:28:00
有失水准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5-08-03 08:29:00
这剧情还不够扯 先给个75分
作者: gyboy74   2015-08-03 08:29:00
洪兴到底有没有刀啊?
作者: stu9350110 (没有色彩的托尼Z)   2015-08-03 08:30:00
我都拿西瓜刀切凤梨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8-03 08:30:00
古美门4ni?
作者: henry6715 (阿摩哥)   2015-08-03 08:36:00
判例?你洗文章喔?
作者: edwinn (剪了个夏天的长度)   2015-08-03 08:42:00
要洗文章也专业一点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8-03 08:46:00
说的很对,台湾法官是可能会相信这种说法
作者: rockyshen ((;°○°)号:)   2015-08-03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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