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因第二次国共内战退守台湾本岛的中华民国政府,着眼于防御台湾,特别于仍在
中华民国行政管辖范围的金门岛实施“战地政务”,并驻守数量庞大的中华民国军队。
1952年(民国四十一年)1月中华民国军方宣布的《中华民国动员戡乱时期陆海空军军人
暂行条例》严格规定在训或现役军人不得结婚,对军人强力约束,加上当时金门离岛及军
中部队休假制度不健全,中华民国军方着眼于军纪维持,考量军人性需要等因素,特引用
《台湾省各县市管理娼妓办法》与《地方政府特种营业规定》,特地于金门以公娼模式设
立此类型正式名称为“军中特约茶室”的军妓妓院。
记者管仁健的调查则显示特约茶室的成员,有自愿者、也有非自愿者,成份极为复杂。或
因为家庭遭遇困难,而自愿签约;或因为犯罪,为了换取减刑或免刑,而被迫或自愿加入
。也曾有传言有妇女曾遭到政府单位强迫加入,遭到人口贩子拐卖,或是未成年少女在军
方知情之下被迫成为雏妓[5]。由社会新闻中,也可以看到特约茶室中有黑道介入,出现
雏妓等情形。如1965年,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侦破人口贩卖集团诱拐未成年逃家少女卖至关
渡特约茶室与桃园县(今桃园市)龙岗特约茶室。1969年1月11日《联合报》第三版报导
,台北市议员宋霖康、桃园县中坜镇(今中坜区)清香亭妓女户老板林蜂蜜、红玫瑰妓女
户老板吴明章勾结,将3名未成年雏妓卖到桃园特约茶室,强迫接客,遭法院判刑3年不等
徒刑。那段时间的社会新闻中,也常有山地原住民少女被诱拐,强迫至特约茶室接客的新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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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现在对日本慰安妇的强烈指责,那么当时的国军一定不会上妓院干女人的!
肯定都是圣洁的DIY!
这样不会被隔壁床的兄弟看到吗?
二次国共战退台国军为了避免被冠上骂名,当时应会如何解决性需求呢?
希望这篇会有屎蛆会来推,台湾女人都是志愿被国军干的~ 嘿嘿
哦对了,不知这段历史,有没有种列入历史教科书~?
还是说,要向日本这些不认错残皇民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