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完整新闻标题:逼学狗趴床 兽父性侵10岁女
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08月01日00:00
新竹县一名38岁兽父,与妻女及老父母同住一屋簷下,但兽父见女儿亭亭玉立,于2012年
暑假期间,经常趁妻子及老父母外出之际,要求10岁女儿学狗趴在床上猥亵。2014年3月
及暑假,兽父曾摸胸猥亵、强逼口交得逞。
女童开学后到学校,一直闷闷不乐,老师发现细问才惊觉女童遭父亲性侵多次,俨然是父
亲的性禁脔,相当离谱,经通报社会处及警方才紧急将女童安置。
兽父被警方传唤到案时,始口否认兽行。他狡辩说,他跟老婆恩爱嘿咻时,女儿曾见到他
们叠在一起,且女儿学校也才上性侵害防制宣导,可能遭到误导。女儿则说,爸爸平常很
凶会打人,害怕他的威严,不敢出声反抗,爸爸当时捏住她鼻子,让她无法呼吸,逼迫口
交得逞。
妈妈也说,女儿曾透露老公会摸她的胸部、屁股,女儿也确实曾目睹她与丈夫侧躺嘿咻,
但没见过她跟老公用其他的嘿咻方式。女童学校的辅导主任也表示,学校是放卡通版性侵
害防制电影的,并没有真人的。
由于多人指证历历,且兽父供词疑点重重,检方认兽父涉案嫌疑重大,认为女童是畏于父
亲权威,不敢反抗,而遭猥亵性侵得逞,因此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嫌及儿福法,要求法官加
重量刑。
律师钱炳村表示,因兽父涉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嫌,刑责是3年以上10以下徒刑,
加重强制性交罪嫌是7年以上徒刑,且加上儿福法再加重,他估计兽父面临至少10年徒刑
。
人本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指出,家长在教育时,应该要让孩子了解身体的界线,明白自己
的身体是不能让人随意触碰的,即使是多么亲近的人,也都有说“不”的权 力,家长教
育时也不应该让小孩觉得听话就是“乖巧”,而失去拒绝的勇气,如果想抱抱小孩、亲吻
时也应该要询问孩子、征求同意,如此才能让孩子明白“身体” 的重要及自主性,若遇
到让自己“不舒服”的情况,也应勇敢告诉信任的长辈。(突发中心杨胜裕、黄羿馨/新
竹报导)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01/6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