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李全教桩脚黄澄清贿选
一审重判五年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重要桩脚黄澄清涉嫌在去年9合1选举前帮助李全教买票,经过台南地检
署起诉,台南地院一审法官31日认定他行贿属实,以违反选罢法将他重判5年,不得缓刑
。其余两名小桩脚李丽华与康清良因认罪,皆可缓刑5年。
法官判决主文指出,玉井农会总干事黄澄清在去年8月间,为使李全教顺利当选,以发放
“工作费”、“茶水费”为名,实为发放走路工,交付30万元给望明里长李丽华,在由李
丽华交付其中6万元与一份里民名单给康清良,李、康两人即以每票五千元代价行贿望明
里里民,要求里民将票投给李全教。
案经检察官起诉,李丽华与康清良两人已坦承认罪,一审法官认为是明确的贿选对价关系
,黄澄清仍坚决否认行贿,一审将黄澄清重判5年,褫夺公权4年。李丽华判刑2年,康清
良判刑1年7个月,李、康两人皆可缓刑5年,同样褫夺公权2年。
黄澄清早在判决前夕,即多次声泪俱下哭诉司法不公,并声称自己从未帮李全教选举操盘
,但台南地院31日的判决主文,却将他狠狠打脸,法官认定他不仅担任李全教竞选总部总
干事,还扮演贿选金流的主导角色,因此罪责较其他桩脚更重。
“当然会上诉”得知遭判5年重刑,黄澄清发声明表示不意外,将一审判决归咎政治迫害
,除了继续上诉外,还会采取相关法律行动。
黄澄清遭判重刑,1位玉井区望明里刘姓里民以“玉井之耻”来形容,认为庄头内很多阿
公、阿嬷都是善良百姓,一生从未到过警察局,却因此案,村庄内过半数里民都得上警局
作笔录,想起来情何以堪。
民进党台南市党部随即声明,认为黄澄清与李全教就是贿选案共犯结构,要李全教敢作敢
当,别视民主法治于无物。(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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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被盗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