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仅判决书部分保留
今天为什么教育部可以无视这份判决书,执意推动课纲
我想很重要一部分在于这份判决书仅就课纲审查程序以及会议记录部分做出决议
判决教育部败诉并且应该提出会议记录等要求
但是!!!
因为法院在判决书内容中并没有要求撤回此份课纲或是判决课纲无效,所以我认为教育部
就是依著这点一边搞上诉,另一边继续推课纲
因为他们可能根本就认为“课纲先推了再说,反正只有程序不对而已”
至于现在能不能向法院提出课纲假处分,要求课纲程序补正前不得推动,或是再向法院提
告要求撤回课纲
因为不是我的专业部分,还有待更专业的人士帮忙解答
※ 引述《markban (马克白)》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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