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翁聿煌/新北报导〕八仙尘爆案发生逾一个月,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昨天说,他知
: 道八仙水上乐园是“金鸡母”日进斗金,事发后停止营业损失惨重,八仙公司若有诚意出
: 面道歉及解决问题,市府可考虑让水上乐园在安全无虞前提下重新营运,用部分营收分期
: 摊提伤患医疗费用。
先讨论八仙乐园赚钱的能力好了
八仙往年暑假平均一天可以有3000游客进场,旺季当有90天好了,全票650
收入约1.75亿,加上淡季最多2亿
扣掉各类成本的话,年收入应该还有1亿以上
接下来算不能拿到的赔偿
为了简化,住院均以中伤(100人)一个月,重伤(200人)三个月计算
共19000人次X天数
1.医疗费用(破百亿)(健保代位求偿)
1.健保医疗费:指全民健保之自负额、挂号费、病房费差额1500元/日,以实支实付收据为
准,收据正本或副本(盖院章,与正本相符章)即可。
1500X19000= 28500000
3.合理交通费
20000X500= 10000000
4.看护费用:以伤势需人看护为主并经医师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有必要者为限,包括近亲
或他人看护。每日以1200元为上限,最高以30日为限。
1200X300X30= 10800000
5.其他费用:如医疗器材(两万为限)、义肢器材(五万为限)、住院膳食费(每日以
180元为限)。
6.残废给付:依强制险残废给付标准表给付。
2.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的薪资赔偿: 同样的需以专业医师开立诊断证明书注明,需休养或
复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资证明,若无可参考劳保最低工资 18780元/月。 薪资证明有三:
光以200人以上永久性无法工作,工作余年30年计算
18780 X 12 X 30 X 200 =1352160000
3.后续医疗费:
4.精神赔偿
当一天500好了,这部分找不到合理资料
500X20000 = 10000000(感觉好像太少)
5.财产损失:修车费、手表眼镜手机首饰..等等均属之。
正妹穿过的比基尼,无价
随便算都超过14亿,更不用说就算八仙复业,也不可能有现在一半的吸金效果
对比较正常的人来计算
八仙负全责赔偿,可能要花30年以上才有办法赚回来,不如干脆倒一倒清算好了
不过我认为,侯副市长的软化一定是为了保护受灾者的权益,和新北爆发收贿络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