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rano (平野)
2015-07-29 11:35:00※ 引述《hsnugear (无言......)》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NOWnews
: 2.完整新闻标题:
: 搬神出来讲!蔡正元拍桌:蔡英文闭嘴!教育部不可撤告!
: 3.完整新闻内文:
: 蔡正元说,郑重呼吁教长不可撤告,这是给学生最好的法治教育!他说,这些学生因未成
: 年,所以只会到少年法庭去,不会留下任何纪录。他表示,要请法官出来给他们最好的法
: 治教育,因为平常他们被一些政治人物在后面煽动、被自由时报在后面煽动!“他们认为
: 可以踰越法律的界线,所以这个时刻教长要扮演法治教育家的角色,好好的把他们请到法
: 庭上面去,接受法官给他们正常的教育!”
完全不懂法治。狗屁不通。
法治国原则(Rule of law),指国家机器运作皆须依客观并具有民主正当性的
法规为其统治权行使之基础。包含法律优位、法律保留、比例原则等等...
止兀你想说的应该是法制(Rule by law)吧?法制仅强调依法行政、摆脱人治,
完全忽略法律本身侵害人权的可能性,警察国家才会一直跟你强调法制,妈的。
简单来说,法治要求国家守法,法制要求人民守法,
脑残蛆才会法治法制分不清楚,还在那边法治好棒棒。干。
课纲微调都已经被法院判决程序有问题,
(法院当然不可能以判决去干涉课纲“内容”有无违法),
自己都不遵守法治还要人遵守法制?吃屎比较快。
台湾人何时才可以醒醒至少选几个懂法律的立委?
不要只会选那些好关说、好讲话、好央甲的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