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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的po文,救命啊!】
总算,有时间写点与出租车事件有关的感想
一、 关于“社会名人欺侮小司机”
其实这个权力关系,应该是:出租车司机 VS. 乘客,如此而已
在出租车里,司机才是主宰者,任何所谓名人,在出租车里,不过都是乘客而已。作为一
个乘客,难道就因为某人是个所谓的“名人”,就必须被不同政治立场的司机羞辱?
如果这种逻辑成立,医生是不是可以在看诊时对不同政治立场的“名人”病人提出要求?
餐厅侍者是不是可以对不同政治立场的“名人”饕客提出要求?电影院售票员是不是可以
对不同政治立场的“名人”观众提出要求?
如果这种逻辑成立,台湾不成为世界纠纷中心才怪
有人说,你冯光远不是主张言论自由吗?那干嘛对林司机凶?
我主张言论自由,不错,所以,如果你对我有意见,你随时可以上我的脸书骂我,我不会
删你(祭止兀,我不是故意讽刺你,不要不高兴喔);你可以在我日后的造势晚会上跟我
辩论,我不会凶你;你可以投书媒体批评我,我不会告你
可是,你还是没有权利在公共论坛以外的地方公然羞辱我,遑论你还正在某种契约的概念
下服务我的时候
二、 关于“政治进入校园”
那天进入崇光女中,因为一个邀我演讲的营队跟学校租场地,如此而已
马英九、洪秀柱、蔡英文……一堆人都进入校园,几乎都是演讲邀约
相关政治的讨论、学习一直存在于校园,这么多学校有政治系,就是例子
不让政治进入校园,是讲那些人二啊、教官啊、校园党部啊有的没的不要进入校园,请不
要无限上纲
三、 关于“你骂起林司机也很凶啊?什么‘带种,你就试试看’”
的确,这句话很愤怒、很凶如果你坐出租车,被司机用很凶狠的语气警告,自保的方式就是,客诉
另外也会考虑,这个司机知道我住的地方,在一种防卫的心情下,我也必须很凶狠地回敬
这个我不知道他可能会有什么后续动作的司机。将一些曾经整过我的人他们的名字公布,
警告他别惹我,其实也是个方法,如此而已
请记住,发表那篇文章时,我除了事先让车队知道这件事之外,也只能寄望这样的公开警
告,让对我有敌意的人不致有进一步的行动。如今对方道歉,我当然不必担心,可是请再
次记住,我写那些文字时,对于后续会有什么样的发展,并不能控制
四、 关于“男妓、人渣公务员”这个衍生出来的议题
我讲过很多次,我骂人,尤其是骂那些将纳税人辛苦钱拿来乱搞的政客,骂那些破坏民主
体制的混蛋,从来没有好话
“人渣公务员”等词汇如果对某些顺民、或者有礼貌新闻从业人员太过刺激,对不起,你
们可以发明一些名词如“稍嫌浪费的公务员”或者“为求完美多花了一亿八千万的公务员
”,我没有意见。可是我就是要用很无礼、充满羞辱性的词汇,去批评那些恶质公仆、以
及仗着“特殊性关系”把脏手伸进公共事务、公部门里乱搞一通的王八蛋
“男妓”是个中性名词,如果你受到该词污名化的影响,对我用这词有意见,我没有意见
。就好像“同性恋”一词于我而言,其实就如“左撇子”三字一样,不过就是因为基因因
素而在人口里占少数的一群人而已,你如果认为这些词具歧视性、带羞辱性,对不起,我
觉得那是你的问题
名词的属性,常常因时代、使用者而异,“中国统一”对某些人充满正面能量,“台湾独
立”对另外一些人才是阳光普照,“同性恋”如果对一个人是负面的名词,那你应该是护
家盟的吧,请多唸书、多一点同理心
金溥聪自己对号入座“男妓”并且对我兴讼,可是地方法院与高等法院的判决,都判他无
理、败诉。金溥聪于是成为台湾民主史上第一个自己对号入座、然后经法院认证的“男妓
”,姓金的,我很遗憾(才怪)
五、 再谈“特殊性关系”
老实说,这词是这些年来我发明的名词里最有意义的一个,“特殊性关系”,主要就是指
马金体制“以权谋私,以私害公”这样的权力关系与宫廷逻辑
法庭上,法官要我断句,我说“特殊性”“关系”,金溥聪那方坚持是“特殊”“性关系
”,我于是说,很好,到底,你俩是当事人,比较清楚应该怎么断句,所以呢我恭喜马英
九、金溥聪你们两人,如是而已
其实,很多人在马金体制里头当官,都是因为特殊性关系。如马英九台大法律系学妹罗莹
雪(现法务部长),她不但与马一起参加保钓、美国留学时也是马英九纽约州立大学同校
同学;2006年马英九特别费案,罗莹雪更是余文的辩护律师。所以她有今天的发展,当然
不会是因为两人之间只有一般性关系而已吧?
再举一例,沈吕巡是马英九高中同学。曾任驻欧盟代表、驻英代表,2014年4月接金溥聪
之缺,出任中华民国驻美代表,这,绝对不是一般性关系,应该也是特殊性关系吧?
可是我们不会批评罗莹雪、沈吕巡,因为他们虽因特殊性关系接下高位,但是他们都算台
湾文官体系里循序以渐、按部就班升上来的人,不像金溥聪,不学无术,没有专业,完全
藉著与马的特殊性关系搞到高位,甚至,以平民身分,插手国政
六、 一些感想
这几年,因为“特殊性关系”一词,有些同志及同志平权工作者认为我在讽刺同志,我一
直不太介意,因为事实不是如此。身为电影“喜宴”的编剧;身为1992年《中国时报》人
间副刊文章〈请尊重同性恋者—─我们有话要说〉一文的作者;身为参选台北市长时“多
元成家”的推动者(政见中身份证件上注记同志伴侣的政策,已经被高雄市、台北市采用
),我怎么可能歧视同志?
可是,必须强调,我冯光远今天再怎么推同志平权,如果有同志以权谋私、以私害公,破
坏台湾民主制度,对不起,照三餐打,火力就跟批异性恋烂政客一样猛烈,这,有人有意
见吗?
所谓“左派”的评论者,当然要护弱势,当然要挺前卫观点,当然要跳出来推正确但是非
主流的政策。可是这不意谓著“政治正确”可以无限上纲;这不意谓著为了运动的目的,
可以无视更高的原则;这不意谓著弱势便可以不顾职业伦理、作奸犯科。难道,只要戴上
“弱势”的帽子,就可以超越民主、公义、专业原则,胡搞瞎搞?
如果你不赞成我的说法,不喜欢我骂那些混蛋政客时使用的肮脏、有时挺好笑的名词形容
词,那最好不要看我的脸书,以免动辄受刺激,然后把我乱归类一通
就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