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李亦伸
上一篇“中华国手,不该谈钱”专栏,许多足球迷不爽,一些棒球迷也疯了,我能理解他
们的想法和坚持,但看不懂我文章的人太多,胡乱解读,脑充血太多。
我的总结是:
1、我尊重运动员有要求出场费的权利,但我不认同这种文化。
2、 协会可以给国手出场费(如果有这能力),但绝大多数没有能力给,端看大家如何协调
,协会运作能力和运动种类不同,资源和能力也不一样,但协会不能用“没有爱国心”
这种没品的技俩去凹运动员。
3、我认为选手为国出征,本来就是一件光荣的事,而不是先谈“出场费”。
4、为国出赛,出赛周边的一切保障必须到位,这是最基本的(包括保险、旅外来回机票、
相关差旅支出)。
我还没听过那个职篮球员(CBA职篮、SBL超篮)穿上国家队球衣,还同时要出场费和开口要
保险(球员自己和球队,各有保险)。我永远记得当年朱志清和黄春雄两名中华男篮国手跟
我说过的话,朱志清说,“只要中华队要我,我也还能打,我就会一直打下去”。
黄春雄也一样,他说,“只要我能打中华队一定打,只怕中华队不要我了。”
当我听到旅外足球员为中华队效力,一场开价一千美元出场费时,我傻了。他是有权利这
么要求,足协也很认真当一回事,如果协会有能力,也愿意承担,那很OK,我没意见,给
球员更大保障非常好,照顾球员无后顾之忧,更好。
但旅外大咖球员拿1000美元为国家队出赛,那其他20几个国手呢?其他二、三线国手大家
委曲一点闭两只眼吗?大家真的都不在乎吗?这样公平吗?团队、国家队是这样运作的吗?
我很难想像,如果林志杰每场拿1000美元出场费,其他球员没有,那会是什么景象。我是
协会主事者,我不能这么做,也不会同意这么做,我是总教练,我也不允许这么做。更何
况,我不知道台湾有那个协会有这种能力,除非有企业愿意特别个案、专案赞助。
美国男篮应该肯定不会让LBJ和Kobe Bryant拿一万美元出场费,住七星饭店,二线国手拿
5000美元,住六星饭店,三线国手拿3000美元住五星饭店吧。
中华职棒球员要求国手的出场费和保险,合理合法,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如何谈钱?这是
一门大学问和大智慧。
中职球员应该要乐于接受国家队征召,但“谈钱”是球员工会和行政人员的工作,不是球
员的事。
球员工会要蒐集世界棒球12强赛的电视转播金、门票、招商、广告、授权、政府赞助等总
体营收支出,然后中华棒协还有多少盈余,这是什么属性的赛事,球员工会可以用“职业
”的专业手法和立场,跟中华棒协谈“商业”行为和营收,进而为球员争取合理的保险、
分红或者出场费,不是搞得场面这么难看,棒协无脑昏头,球员被贴利字当头。
中职国手为中华队出赛,争取国家荣耀和个人突破是一码事,球员工会为球员谈判争取更
多权利又是另一码事。
中职打了26年,这种专业、职业的基本谈判手腕、人才和文化、智慧都没有,让人摇头。
中华棒协一直以老大自居,居高临下,坐享国球资源和政策补助,独一无二,别无分号,
却只能做“中职球员没有爱国心”这种扣帽子的放话劣行,执行力和处事作风同样叫人摇
头。
中华男篮过去几年的“应变”做法是:领队出钱,解决一些球员生计、需求、保险问题,
甚至给某些需要的球员职员费用,或者协会“找到企业专案赞助”,给球员更多福利,这
不可能要体育署编预算,不可能要政策全面配合,更不可能成为通案。
如果连这也要国家政策、编定预算去保障球员,负责买单,那棒球、足球、篮球、羽球、
网球、台球、田径、游泳、射箭、射击、自由车国手全都要,拔河、扯铃、合气道国手也
都要,可能连放风筝、飞盘、卡巴迪、藤球国手也要全额保障和照顾,没完没了,这像话
吗?这国家怎么走下去,体育如何发展。
中职路一直走不宽,四队各自为政,球团凌驾决策,跟棒协关系形同水火,这是国球悲哀
。
台湾足球一直不受重视,发展受困,足协需要振作和革新,政策也需要务实集中火力,组
成强有力执行团队,不能只是听有识之士和立委操作,那同样也走不远。
台湾篮球也需要很大兴革,但篮球没有国手要出场费这层困扰,你可以选择不要打,但不
可能要求一场一千美元出场费,这是商业行为,却是不好的国家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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