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37847478.A.000.html
这里就要探讨市府 北检 警政署跟警察的关系
地方政府:出钱养警察的冤大头
指挥权
奖惩权(直辖市),依惯例能请求警政署换人
警政署:警察的头头
统一指挥权
奖惩权(直辖市以外)
人事权(任免 迁调 停职)
检方:警察真正的头头
刑事指挥权
奖惩权(很多人不知道检方可以直接惩处警察)
依法能请求警政署撤职
而且检方还有万能的侦查不公开
就算过程违反SOP,很抱歉,市长连调查的权力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