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
反《同性伴侣法》台湾天主教团:为何看荷兰,同性恋在俄罗斯是犯罪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07月27日 16:10
法务部鉴于世界潮流改变,研议制订《同性伴侣法》,保障同性伴侣权益,护家盟和统一
教、天主教等团体27号前往法务部陈情见,护家盟秘书长张守一表示,如果通过此法,下
一代有可能产生对性对象与行为的混淆,他反对政府改变传统婚姻定义,因为会影响下一
代对性行为的认知与人格发展,破坏传统家庭伦理,并向法务部递交陈情书,现场亦有支
持同志团体到场表达不相立场。
张守一表示,今天是来“说明”,而非抗议。希望法务部能听取意见。他强调,当一个行
政机关对于是非无法正确认知时,至少行政机关应该保持行政中立。他表示,同志性行为
具有误导性与传染性,既然会影响青少年的性行为认知,就应该给予限制,不该被公开宣
扬。但如果是在私领域范围内,还可以包容。
台湾天主教团秘书长陈科表示,政府不应为了亚洲第一个对同志婚姻保障立法的虚名研议
设立《同性伴侣法》,应多关心民生社会、经济的问题。他表示,各国国情不同,其他国
家的案例不符合比例原则的看法,不应修改法律,他表示,目前全球有70多国视同性恋者
和同志性行为犯罪,例如俄罗斯和新加坡,理由何在?而法务部的研究和思维逻辑为何是
从德国、荷兰、法国等已有伴侣法的国家进行研究,已失去客观性的研究。
护家盟:有人权不代表有婚姻权
护家盟认为,这将影响并伤害下一代对于性行为的正确认知与人格健康发展,并破坏世世
代代传统家庭的结构与伦理,政府必须区分人权、行为权以及婚姻权的份际与差毕,有人
权并不代表有行为权与婚姻权。
统一教副协会长闵代玺表示,同志性行为是淫乱且破坏公序良俗,会冲击未来青少年的价
值观。
他认为,这议题并非人权问题,而是是非问题,同性婚姻牴触传统婚姻价值,他说,“一
男一女婚姻的结合,自然会有下一代产生,这具有安定社会的功能,但同性伴侣的结合,
却无法自然产生小孩,必须透过领养等方式,这非自然,已违反天道。”
持不同立场的左翼无产阶级同志联盟、恐性与受暴连线两位代表,则高举彩红旗、及“功
利婚姻=蓄奴+强曝”、“关你屁事”等标语在旁表达反对意见。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58844
5.备注:
对啊,不能只看荷兰、北欧这些国家嘛,世界上还有伊斯兰国、乌干达之类的国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