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好说内容 我取部分打成文字稿
https://youtu.be/mFnOv_RAb_E
林雨佑:我是看到大概有五六个学生
他们把棉被铺在蛇笼上 就往教育部冲
啊她们学生进去 我们当然就跟着冲啊
所以我们就跟着翻过他那个栅栏 然后
(主持人:翻过栅栏)对 翻过栅栏
(主持人:然后进入到教育部那个 部的建筑物本体里面?)
我们先进到广场 进到广场学生那时候还没办法进到建物
后来我一转身发现有学生从大门冲进那个建筑物里面 那我们就当然跟着进去拍
(主持人:大门是开着的?)学生的说法是说 他们去敲门啦 然后
(主持人:就有人很礼貌的开门了)就是警卫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事 出来应门
然后 学生当然就冲进去了 冲进去了之后 学生其实还不知道部长室在哪里
他们就有大喊 部长室在哪 部长室在哪
所以那时候反正我们记者就 那时候还没有警察
我们记者就在那边拍 拍一阵子之后 警察马上就很快地就来了
就开始有一些抓学生 逮捕的动作 我们就在那边拍警察
拍拍拍 拍完之后 我到二楼 二楼有声音
发现有一间特别吵 里面有学生再喊口号 那间就是部长室啦
可是那时候门都已经关起来 但门是好好的 完好无缺啊 只是里面有声音
还有警察过来说"唉 你进得去吗" 我说"啊 我们记者都进不去啊"
后面有点懒地打 反正就是警察的说法做法跳来跳去啦
还有教育部执意要抓记者要告记者
整集都很值得看 谈到很多层面
实务和法理上 各方权责上都有谈到
本来想PO李惠仁对警察的亲身经历 根本就是笑话
不过这有帮助还原经过 就PO这个了
另外有一些观点
1.警察和记者可能都是合法的行使职权 两件事不一定是抵触的
2.公署公物有特别的定义 刑法 第 五 章 妨害公务罪 其实有讲到 第138条 毁损公物罪
所以到底能不能适用 第306条 无故侵入住宅罪 和 第354条 毁损罪 其实很有趣
应该是没有毁损 所以就不谈了
无故还有得谈 至少记者应该是没问题(还有欠缺期待可能性)
住宅 公署能不能算数 这样类推适用有没有罪刑法定?
(毕竟以前有侵占公署 唯一死刑 这很可能是法律的漏洞)
3.提到一个例子 美国曾警察请记者跟拍办案流程(这观点和台湾还差真多)
结果被提告违宪败诉
4.报案人 警察 检方 沟通上可能有很大的问题 资讯透明度也待检验
还有常常看到警察滥权违法 但侦查主体又不在警察身上(大概是指责任归属部分)
警察完全依命令办事 不依命令办事 执法权力责任的界定到底如何
给警察比较大的裁量权时 也应该相应的有足够的究责机制
5.柯文哲所谓记者采访SOP的可适用性到底如何让人怀疑
6.警察常常依照情绪行事 依法行事?(笑) 人民法治观念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