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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订“好人法” 街头急救可免责
2015-07-27 13:27:57 中央社 台北27日电
北京市14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
案)”让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今后遇街头突发疾病,好心人再也不用担心出手相救反遭
诬陷了。
另外,草案规定,病患及家属如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者恶意索赔,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今天报导,街头有人突发疾病摔倒,到底扶不扶?这类的话题常常引起中国大陆民
众热议,许多人担心出手相救反遭诬陷,想救人不敢救。
在“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第38条中规定,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
的个人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紧急现场救护行为
受法律保护。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说,这项草案研讨过程中,多数意见认为,立法应当回应社
会呼声,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并保护好心人,同时让恶意诬陷者承担责任。
不过,北京能否就好心人施救免责作出规定,各界仍存在分歧。多数意见认为,好心人因
施救造成损害,该承担什么责任属于民事基本制度,地方没有这方面的创制权。
因此,北京市政府决定这份草案在不违反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拟定出今后遇街头突发
病症,好心人再也不用担心出手相救反遭诬陷的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