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 day all~ 想先请大家看一下
台湾性产业现行的法律规定(截自wiki)
台湾
主条目:台湾性产业
原为“罚娼不罚嫖”,2009年11月6日公布之大法官释字第666号解释宣告[15],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关于“罚娼不罚嫖”的规定,因违反宪法
平等原则而违宪,而大法官并宣告二年之定期失效期间,于此期间届满前
(2011年11月4日),立法院通过修法,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后改为在“性交易
专区内娼嫖不罚、专区外娼嫖皆罚”(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91-1条参照),
但目前尚未有专区之设立,各地方政府因考虑民意而不欲设立。
故目前为全面娼嫖皆罚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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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解的是
明明到处都看得到养生馆、酒店、茶店、阿公店、豆干厝、泰洗...
更别提有些根本是长久以来一直存在那里的
但因为没有专区,大家都见不得光,总还是会担心鸽子飞上门来
比起博弈专区,性交易专区应该是相对单纯的
前基隆混蛋市长张通荣虽遭众人唾弃,但我很认同他要设立专区的想法
铁支路的存在已经超过50年了,其实如果能够好好规划不是更好吗?
而且价格规范和健康管理做好,更可以让人安心
还可以连结庙口夜市和铁支路增加观光收益
两者相得益彰啊!
难道肥宅和光棍们,没女友没结婚的话,只能打手枪度日吗?
难道肥宅和光棍们就不算是民意吗?
有没有政府不设性交易专区的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