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捍卫新闻自由 许荣棋控告吴思华、张奇文

楼主: eocforever (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   2015-07-26 12:31:31
1.媒体来源: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捍卫新闻自由 许荣棋控告吴思华、张奇文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陈恩惠、吴升儒/台北报导〕“台湾之声”电台主持人许荣棋为捍卫新闻自由,今
天上午前往北投分局关渡所,对教育部长吴思华、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分局长张奇文分别提
出诬告及强制罪的告诉;许荣棋表示,“我挺媒体记者、捍卫新闻自由!”
许荣棋今天上午11时到住处附近的关渡派出所提告,他说,既然台北市长柯文哲都为警方
逮捕记者、留置一事而道歉,表示警方就是未依SOP流程处理陈情抗议事件,也不该逮捕
前往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所以他认为中正一警分局分局长张奇文,涉嫌迫害新闻自由,
因此提出强制罪的告诉;制作完笔录后,许荣棋在中午12时50分离开。
教育部长吴思华史无前例地对采访反黑箱课纲学生的3位记者提出告诉,许荣棋再次强调
,他捍卫新闻自由,记者只是尽本分做事,又无违法,怎么可以对记者提告?他认为吴思
华涉嫌“诬告”,所以提控。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90545
5.备注:倒扁咖出来刷存在感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15-07-26 12:32:00
告的不错啊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2:32:00
非当事人出来刷存在感?
作者: cvnn   2015-07-26 12:33:00
风向确定了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7-26 12:35:00
检方:证据不足。 法院:查无不法
作者: dannioabc (William)   2015-07-26 12:36:00
我想问,如果记者也闯进去教育部变现行犯,为什么不能逮捕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7-26 12:37:00
支持
作者: drigo   2015-07-26 12:38:00
好怪,每天一堆媒体滥用新闻自由制造假新闻,怎么没同业出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7-26 12:38:00
但司法会吃案啊!
作者: m195566 (中正马奶)   2015-07-26 12:40:00
=====张奇文是杀害民主斗士郑南榕的元凶之一=====
作者: cd2401 (嫩狗pk阿)   2015-07-26 12:41:00
记者可以跑去女厕说 人民有知的权利 然后乱拍吗?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41:00
楼上某d党工来刷存在感 采访现场记者为啥不能进去采访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41:00
dannioabc去看大法官释字第689号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42:00
照某党工说的那战地记者匿名采访也可以裁撤了
作者: dannioabc (William)   2015-07-26 12:43:00
说别人党工之前,先看看自己嘴脸,所以我可以为了采访乱闯就是了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43:00
都不是政府允许的场所 政府机关也没批准你可以采访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2:44:00
记者证跟学生证无敌吗?
作者: whaleegg (^^)   2015-07-26 12:44:00
采访权这么大喔...吱吱的权利无限上纲要采访是应该所有媒体公开采访...自己冲刑案现场是哪招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46:00
刑案现场???请问这是犯了哪一条刑法??
作者: whaleegg (^^)   2015-07-26 12:46:00
进去的都被逮捕了.就你记者最大不用抓..吃过无敌星星喔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46:00
自己想想 如果采访权都要政府公家机关批准才可以采访
作者: whaleegg (^^)   2015-07-26 12:47:00
m大...自己去看新闻好吗??被告什么还要问喔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47:00
人家都布置得好好 最好是可以采访出什么新闻.....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7-26 12:48:00
柯p就是没有原则思想 才会这次出包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48:00
就像中国北韩或是以前戒严时期一样媒体就是政府传声筒
作者: dannioabc (William)   2015-07-26 12:50:00
采访不是靠这种逆天的权利才采访的到吧!那天我想采访你家,出示记者证就可以进去了吗?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51:00
照楼上讲的都要等政府布置好好再通知你来采访
作者: kenro   2015-07-26 12:51:00
不是当事人他要告什阿...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2:51:00
那三个记者头上有浮现‘我是记者’四个大字吗?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51:00
我查了一下新闻 "针对反课纲民众及学生入侵公署,毁
作者: nysky (天佑台湾)   2015-07-26 12:52:00
加油! 许多不人权的统治者行为要靠勇士去突破
作者: alonsowu (阿隆索)   2015-07-26 12:52:00
卖假药的无耻地下电台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52:00
损公务违法脱序的行为,吴思华表示,配合警方完成调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5-07-26 12:52:00
犯了入侵公署及叛乱罪 要判死刑了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53:00
依法提起告诉。" 我还真的不知道是这要告啥??
作者: panchi   2015-07-26 12:53:00
当事人?想出名也不是这种方式吧!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2:54:00
毁损罪跟入侵住居罪啊,很难懂?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54:00
了没有破坏任何东西 所以被破坏的都是警方破门时所为所有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2:54:00
某些人连法条都没看 好意思讲记者无敌星星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54:00
先不说刑法可以凌驾宪法 刑法里面可没有侵入公署罪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55:00
不好意思 那是公署 不是住宅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2:55:00
学生怎么进部长办公室的?从天上掉下来一把钥匙跟磁卡吗?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56:00
学生之前FB说过 只要是有上锁的门 他们都没进去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2:57:00
叫浴部是无湿滑的住家逆?侵入住居?哈哈哈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7-26 12:57:00
况且学生没带任何武器工具是要如何破门你告诉我...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2:57:00
陈进兴当年也说 "躺成大字形要怎么强暴" 反正你信阿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2:58:00
我也可以说垃圾教育部故意不锁让学生冲啊 说的斩钉截铁记者的用处就在这里啦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3:00:00
入侵他人建筑物也算刑法306条欧,啾咪我才不相信礼拜五下班部长办公室会没锁咧,脚就可以踹开办公室门啦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02:00
你说你不相信就没事了 还有公署是谁的 那个他人是谁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03:00
据之前释宪解释只要为公益采访 记者跟吃无敌星星一样有事实足认特定事件属大众所关切并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务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3:04:00
有所谓公法人欧,政府机关享有法人格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04:00
机关享有法人格??? 呵呵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05:00
爆笑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3:06:00
多打了个机关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06:00
是阿E大也可当公民记者 宗瑞出来后要拍片 可以去采访喔
作者: liquidbox (樹枝擺擺)   2015-07-26 13:07:00
告得好
作者: dannioabc (William)   2015-07-26 13:07:00
现在就是告强占住宅阿?刑法?懂?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07:00
至于那女子同意不同意? 反正释宪有无敌星星阿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3:08:00
入侵住居罪已经告下去,合不合用法官去决定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08:00
告不清楚公益是什么就少在那边胡乱举例跳针啦 受不了
作者: nysky (天佑台湾)   2015-07-26 13:09:00
奇怪! 少数几个ID反复10几个嘘想带风向是怎样?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11:00
反正大绝就是公益阿 哈哈哈 在道路采访跟进去办公室采访到底公益差别在哪阿?? 阿不管啦反正有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7-26 13:11:00
合不合公益也可以交由法院认定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14:00
在那边跳针采访 重点是纪录啦 没常识不用自曝其短 唉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5-07-26 13:14:00
党工真多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15:00
吃了无敌星星在那边胡乱跳针 全靠脸皮厚 呵呵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21:00
原来记者拍纪录影像 可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任何场景喔法学新发现 麻烦D大发一篇学术论文 给探索跟国家地理频道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22:00
又要跳针这个喔 真的很烦欸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23:00
他们每年可以省下好多好多授权费 也不用跟别人低声下气要求学术研究免钱了跳针是完全讲同一段话耶 原来这都可以看错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24:00
发论文给那两个干嘛 你有发过论文吗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26:00
他们会付的钱啊 你帮它们省下以后在台湾无数授权费阿拿点钱给你应该的 D大我对你多好 帮你推荐财路耶D大发了大财 别忘了小弟我啊 给我点P币就可以了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32:00
现在是怎样 崩溃了? 还是以为这样很戏谑战力很高? 唉
作者: joanying (joan)   2015-07-26 13:33:00
作者: kgtmac1 (KOBE)   2015-07-26 13:33:00
哈哈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34:00
你对你的见解在台湾法律那么有自信 大可拿去赚钱啊别跟我说你淡泊名利 不屑钱财喔
作者: AprilUi (四月うい)   2015-07-26 13:36:00
哇,上面黑一片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40:00
你去做新闻不自由的论文更有噱头钱更多喔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45:00
没用阿 我的见解就是要付授权费阿 那两家本来就要付阿我告诉你吃自助餐要付钱 你会付我百分之十的顾问费吗?你去发一篇我吃任何一家自助餐都不用付钱的论文 确实有用打民事都赢 刑事也无罪 那你来找我要钱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7-26 13:54:00
举这种例子难怪会在那边什么宗瑞有的没有了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07-26 14:00:00
记者不是带头冲而是追拍有公众议题价值的采访 当然支持可能警方第一时间不了解记者身份而干扰 无妨但了解后还进行逮捕就真的是民主后退了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5-07-26 14:02:00
叹气~~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4:03:00
所以给你赚钱也不要 你付钱也不要 你确定你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长的吗??除了举例 跳针 逻辑 崩溃 来点现实社会真正用的言语好吗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5-07-26 14:24:00
等待法院认证X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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