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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lljim (凯文)
2015-07-24 16:32:54与男友为钱弑母弃尸 蔡京京发回更审
http://appweb.cna.com.tw/webm/menu/aloc/201507240122.aspx
发稿:2015/07/24 11:15 更新:2015/07/24 11:15
(中央社记者游凯翔台北24日电)最高法院日前辩结女子蔡京京被控民国101年伙同男友
曾智忠弑母弃尸,一二审均判蔡女无期徒刑、曾男死刑,全案上诉并于6月召开生死辩论
庭,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发回更审。
蔡京京和曾智忠因经济困窘,向蔡母陈谊要钱遭拒,竟心生怨怼下手杀人。曾男在101年5
月以铁线勒毙蔡母,两人用童军绳綑绑手脚后,装袋放入车内载往花莲丰滨乡猫公溪出海
口弃尸。
蔡、曾两人一审别别被判无期徒刑、死刑,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去年结案;两人在审判期间
结为夫妻、高谈地球公民强调自己无罪,法官认为毫无悔意,花莲高分院1月维持一审判
决,全案经上诉,由最高法院审理。
最高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后,开庭生死辩,争点包括蔡京京主张心神丧失,但法院未依她声
请停止审判,且未等她到庭就迳行宣判是否违法;有无剥夺曾智忠对蔡京京的对质诘问权
、有无调查两人精神状况等。
最高法院今天上午撤销发回更审,并提6理由。包括,蔡抗辩侦审非出自自由意志,二审
未详查;曾男二审拒做精神鉴定,应详查;曾男声请与蔡女对质诘问,二审未准许,程序
不当;二审未解释如何认定曾男先电击棒电晕蔡母,还是摀住口鼻致死,或遭铁丝缠颈勒
死。
还有未明查将母亲弃尸海边是原始计画,还是杀人后起意;未说明认定曾男所犯情节为最
严重之罪,也未说明曾男没有教化的可能性。10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