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
包租公包租婆 税局盯上你了
3.完整新闻内文: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中区国税局表示,已将辖内个人出租公寓、雅房、套房案件,列为加
强查核对象,特别锁定大学学区旁的隔间雅房、套房出租,查核是否有长期短漏报租金现
象。
中区国税局表示,个人出租房屋当包租公或包租婆的收入,依照所得税法规定,必须列为
租赁所得,在减除必要费用后,须全数并入个人综所税,于5月申报;若无法逐项举证房
屋必要费用,则按租金收入的43%扣除必要费用。
但坊间不少房东都没主动报税,房客又基于不想被赶走或被涨房租的心理,不敢列报租金
支出,导致租屋所得变成“地下经济”。
国税局表示,特别是大学学区周遭,有不少房东将一个楼层隔成五、六个房间出租,一年
下来,漏报所得惊人。因此,会特别将隔间出租套房、雅房列查核重点。
举例来说,近日中区国税局就查获一案例,房东甲在辖内某一黄金学区周边,经营14间出
租套房,但却从未缴税。稽征人员实地访查,确认确实有出租情形,且掌握租赁契约及相
关资料后,裁定甲漏报2012及2013年租赁所得共100多万元,进而补税并处以罚锾。
中区国税局呼吁,有出租房屋情形,所收取之租金就得诚实缴税,切勿心存侥幸,透过各
租屋平台、实际访查等方式,是否有出租事实但未缴税,都能查得到,呼吁包租公、包租
婆别以身试法,以免得不偿失。
国税局表示,包租公包租婆若有租金收入未列报情形,在国税局查到或经检举前,主动补
报补缴还可免罚,若遭国税局查到,不仅要补税,还得缴纳滞纳利息及罚锾。
国税局也呼吁,出租套房房客若发现房东有短漏报租金情形,可用租约、汇款纪录,主动
向国税局检举。检举案若确认属实成案,检举人(房客)可领到最高上限480万元的检举
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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