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批洪秀柱父是抓耙仔 名嘴恐遭拘提

楼主: dogg (狗儿 )   2015-07-24 12:24:10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批洪秀柱父是抓耙仔 名嘴恐遭拘提
3.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洪秀柱,因不满名嘴温绅批她的父亲根本不是白色恐怖受难者,
还影射她父亲是导致台糖前总经理沈镇南遭枪决的“抓耙仔”,怒控温绅涉嫌妨害
名誉。台北地检署今天首度传唤温绅出庭,但他未请假也没现身,据了解,检方将
再予以传唤,若他仍不到庭,不排除将他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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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绅因于今年6月16日,在华视的《华视新闻广场》节目中,指洪秀柱父亲的“角色
很奇怪”,并质疑“妳今天既然要出来选总统,就要讲清楚,令尊当时在这个案(台
糖沈镇南案),有2个人被枪毙喔”,还指洪秀柱“当时让外界感觉说,她也是一个
白色恐怖的受害者的家属的时候,这个是一个错觉”、“基因使然嘛!有其父必有
其女,所以国民党用她,不足为怪,因为这个人会咬人”。
温绅并于节目中,拿出作家李敖审定的《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书籍
,指书中提及洪父“他先被锁定,然后他去咬人”、“结果咬到最后,2个人被枪毙”
,洪秀柱不满父亲过世后,还被影射为导致沈镇南被枪决的“抓耙仔”,愤而提告。
温绅日前挨告后,曾透过律师发声明,坚称自己是基于善意,针对沈镇南等人的白色
恐怖冤案及洪秀柱父亲在白色恐怖案件中的角色,进行合理评论,他并坚称,自己是
引述作家李敖的书籍及国民党内参文件的内容,并非凭空捏造。(赖又嘉、吕志明/
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jJBEmi
5.备注:
嘘~死无对证~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5-07-24 12:25:00
说汉奸就没事了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5-07-24 12:25:00
[新闻] 国民党:民进党打压言论自由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15-07-24 12:25:00
现在是怎样 言论不合KMt就用检调当打手?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5-07-24 12:26:00
死人哪有名誉 那叫做考古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15-07-24 12:26:00
他妈的2015年了 还能看到白色恐怖重演
作者: ppon (我可以跳着说吗)   2015-07-24 12:26:00
说柯文哲是皇民就没事 抹黑MG149就没事 国民党真恶心
作者: q76211635 (千手櫻吹雪)   2015-07-24 12:26:00
人家资料都有了 还敢告
作者: dukedexter (中年肥宅)   2015-07-24 12:26:00
廖秀柱还有脸秀下限喔?
作者: sionxp ( )   2015-07-24 12:26:00
所以 柱柱姊的爸爸 真的有告密?
作者: testPtt (测试)   2015-07-24 12:27:00
现在叫做污点证人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5-07-24 12:27:00
一堆人整天批秦侩 后代子孙赶快去告妨碍名誉
作者: yankeehater (早给拒绝了 谁理你们)   2015-07-24 12:27:00
马阴九:抓耙子这个我熟
作者: nosweating (不流汗)   2015-07-24 12:28:00
国民党骂人就没事,好棒的言论自由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7-24 12:28:00
等法院认证
作者: sunnywing (转圈圈( ̄▽ ̄#))   2015-07-24 12:29:00
为什么不告李敖
作者: JT0624   2015-07-24 12:30:00
民进党告就不行 国民党告就没事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7-24 12:31:00
...............
作者: japan428 (牵着妳走 :D)   2015-07-24 12:35:00
http://goo.gl/MjNCEt 温绅也不是没道歉过
作者: philhung1968 (小胖)   2015-07-24 12:37:00
不仅保命还可回任原职的白色恐怖受难者,要申请金氏世界纪录吗?
作者: sss33 (11)   2015-07-24 12:46:00
这些废官思维根本还在老蒋时代 过去台湾民主只是李扁帮撑!
作者: gking (GKING)   2015-07-24 12:55:00
哈~那个年代的政治犯出来可是有警总的人跟着到处监视因此让人不敢聘用导致生活困顿,素有出了小监狱进了大监狱之说啊。至于出来了还能进公家机关的嘛......
作者: sss33 (11)   2015-07-24 12:56:00
是想再来一次法院认证就对了?
作者: ekoj (夭竹)   2015-07-24 12:58:00
到时候被法院认证就好笑了
作者: yuehyiing   2015-07-24 12:59:00
为什么死人有告人的权利?法律权利不是只适用于"人"吗
作者: harrygp (煞不住!!!!!)   2015-07-24 13:22:00
说汉奸没事?
作者: JYUMI (9mi)   2015-07-24 13:25:00
国民党双重标准真他妈恶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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