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长当天陪律师一起过去,据他所述,
李律师当天是去了解案情,然后发现警方违反侦讯程序。
也就是说李律师只是基于职业病(你要说鸡婆也好或人权的使命也好),
不小心发现警局的程序不当就发难提问,好死不死当场有许多家媒体都在等发布讯息,
后来白衣男跟他对话,就变成一篇新闻了。
因此,李律师确实是“路过”,后来提出程序问题,就变成大家看的影片跟报导了。
https://goo.gl/jRpkVG (脸书连结)
我想违反程序这件事其实真的蛮大条的,特别对于人权律师这又是更难忍受的。
我认为这件事不管是警政系统跟司法部门都有必要好好的处理才对。
※ 引述《yoyoflag (ttytygt)》之铭言:
: 不好意思
: 有人可以整理一下
: 警方到底罔顾了犯人哪些人权吗?
: 我从头看到尾 看不到警方罔顾人权或不照程序的证据
: 只看到这个律师
: 以“警方笔录未做 就给媒体很多情报”这一点
: 就把什么“没有律师陪同、没告知可拒绝夜间讯问.....”等等说词
: 强加在警方身上
: 但他又没进去跟犯人接触过
: 他怎么知道犯人要不要请律师?
: 怎么知道犯人有没有被告知可拒绝夜间侦讯?
: 有大大能解释一下吗?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