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劳动部:60岁领新制退休金 并无请求时效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21 19:48:13
※ 引述《be98 (教师界最后的良心)》之铭言:
: 劳动部:60岁领新制退休金 并无请求时效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21/538282.htm
: 东森
: 劳退新制上路9年,但仍有很多劳工对制度不了解。劳动部劳保局表示,目前新制劳工退
: 休金制度设计只要劳工年满60岁,无论其工作(提缴)年资多寡、仍在职或已离职,都可
: 以依个人之健康、财务、家庭等因素加以规划,自行决定什么时候请领劳工退休金,并没
: 有5年请求权时效限制。
: 劳保局指出,退休金是维系劳工老年基本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尽管年满60岁后逾5年尚
: 未向劳保局提出申请,其个人专户历年所累积的退休金及收益之所有权仍旧专属于劳工,
: 且每年同样享有参与基金收益分配之权利,劳工权益完全不会受损。
: 至于5年请求权时效限制之说从何而来?劳保局说,这是指劳工如果不幸于请领退休金前
: 死亡,其遗属或遗嘱指定请领人必须自劳工死亡翌日起5年内请领死亡劳工的退休金,否
: 则,其请求权将会因5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 不过为保障死亡劳工遗属之请领退休金权益,劳保局表示,99年起主管机关在劳保本人死
: 亡后,皆会发函提醒其遗属请领死亡劳工的退休金;另外,为避免劳工家属丧失5年请求
: 权时效,每年也会主动清查劳工个人退休金专户,假若户政资料登载该劳工死亡已逾4年
: 且个人专户仍有余额者,会立即以挂号函件通知劳工的顺位遗属尽速提出申请。
: 而截至目前为止,约有9,000多个劳工帐户因遗属超过5年没来办理请领手续,累计共1.1
: 亿元劳退金因此充公,劳保局指出,今年将持续发函通知届期者,以保障其权益。
瞎扯.....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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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li.gov.tw/sub.aspx?a=EkgQBi3f%2Fu0%3D
劳工退休金条例
第二十八条
劳工或其遗属或指定请领人请领退休金时,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相关
^^^^^^^^^^^^^^^^^^^^^^^^^^^^^^^^^^^^A
文件向劳保局请领;相关文件之内容及请领程序,由劳保局定之。
请领手续完备,经审查应予发给月退休金者,应自收到申请书次月起按季
发给;其为请领一次退休金者,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发给。
劳工或其遗属或指定请领人请领之退休金结算基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一项退休金请求权,自得请领之日起,因五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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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 A B在写啥吗??
法条对于劳工或其遗属,均属同一请求位阶.
劳工没5年请求权限制,遗属却有???
劳动部那群法制人员在干吗??? 帮长官提汽油浇火??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7-21 19:50:00
帮政府赚了"1.1亿元" 你说怎能废掉 越久赚越多阿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7-21 19:51:00
参考民法126条订的吧...
作者: Alphaz (@@)   2015-07-21 20:25:00
....奇怪 怎么完全没劳工在讨论啊版上不是一堆苦命劳工吗 攸关自身权益的权利完全不在意倒是讲到公务员就好像遇到杀父仇人一样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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