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律师“路过”派出所 强调被告权益与白

楼主: billy3321 (雨苍)   2015-07-21 14:25:08
还是贴一下原本的影片好了:
https://www.facebook.com/ETtoday/videos/938086579560840/
关于李晏榕律师的发言,我想提出两个点给乡民参考。
先做利益揭露,虽然小弟在民间司改会工作,但我还不支持废死。
1. 嫌犯的权益我们要不要保障?
很多人都会认为,嫌犯已经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我们不用在乎他们的人
权。但是,这样的说法,会造成很大的问题。
首先,如果不在乎人权,警方逮捕的时候,或是讯问的时候,就可能会采用暴
力、或是不公正的方式对待嫌犯,“惩罚”嫌犯。结果,恐惧的嫌犯就可能做
出错误的陈述。
来说个情境好了。当你还是小孩的时候,有一天风比较大,把桌上的玻璃杯吹
落地上打碎了。你刚好经过桌子旁边,你父母没有看到玻璃杯被风吹落的瞬间,
但听到了声音,看到你在旁边,因此就认为是你打落的。
你很无辜,可是父母却不断的赏你一个又一个的巴掌,当你说“我没有”,父
母就说“你为什么要说谎?”,然后继续赏你巴掌。
你很痛苦,你会怎么做?你会承认自己有犯错,以求父母不要再打你吗?而父
母认知的事实,和真正发生的事情,是不是就有了出入?
那么,大家可以想想,警方和嫌犯的权力不对等,就如同父母对上子女一样。
这边的父母,就是警察。这边的你,就是嫌犯。如果我们允许警察有虐待嫌犯
的权力,可以不用正当的程序制作笔录,请问我们制作的笔录会是真的,还是
嫌犯为了不要被殴打、威胁,而做出的虚假陈述?
而且,虽然现在制作笔录要录音录影,但在笔录之外呢?警方的对待会不会让
嫌犯心生恐惧,影响笔录的真实性?警方会不会漏夜侦讯,导致当事人精神不
济?(上次韩国工人在台抗议,警方就曾漏夜侦讯至凌晨)
这也就是为什么就算嫌犯做了很糟糕的事情,我们还是应该给予他相应人权的
对待。至少,我们可以避免嫌犯在恐惧下做出虚假的陈述。
而这次,李晏榕在警局前受访有提到,警方还没有制作笔录,却已经给媒体非
常详细的说明。请问这个说明怎么得到的?是在逮捕移送的车上问话的?是怎
样的情境下问到的?“为什么在没有做笔录、没有律师陪同、陪有被告知可拒
绝夜间侦讯的状况下获得这些讯息?”这其实都是很大的问号。
不过,考量到嫌犯还是有说谎可能,在台湾的法律上,规定嫌犯对自己的犯罪
事实可以保持缄默、或是说谎,不会触犯伪证罪。这就是“不自证己罪”的原
则。
大家也很清楚,人的记忆会变,人的证词其实不如现场客观、科学证据来的可
靠。举例来说,像是捷运现场的录影,这才是真正可以证明嫌犯确实犯案的证
据。(至于在台湾,现场蒐证是否完整、法医勘验是否正确,又是另外一个问
题)
也因此,各位如果有兴趣关心冤案,如徐自强案、郑性泽案、或是邱和顺案,
会发现这些案子的共通特色,常常是现场证据不足,而证明有罪的证据几乎剩
下自白,或是共同被告的自白。而这些自白往往漏洞百出,法官却藉著这些相
对薄弱的证据判一个人死刑,其实真的很扯。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我想,嫌犯的权益还是得保障,这样才能避免被告为了
避免受虐,而给予虚假的陈述,反而让我们离事实更遥远。
至少,如果连杀人嫌犯的权益都有保障,未来我们自己面对刑事案件的时候,
也才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如果乡民未来有机会面对刑事案件,也请不要忘记
保障自己的权益。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citizen_defend_rights_99_steps/details
2. 我们要怎么避免未来继续出现随机杀人?
我想,很多废死、反废死的争议,都围绕在死刑能不能吓阻犯罪。虽然我目前
还不支持废死,但我想提醒大家,如果真要阻止犯罪,死刑可能难以达到他的
目的。
社会学有个概念,环境会影响人的行为和选择。人会根据不同的环境,倾向用
最少的力气,去做最大效益的事情。
举例来说,大家都知道自杀不好,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困扰。可是各位可以想像
一个状况,如果你因为旧的支付命令,背上法院认证的债务一千万,不管你做
什么工作都被寄支付命令,老板只好要你离职,先解决债务在说。而家人,也
难以给你任何协助。
在这种状况下,就算电视一再重复播放“自杀无法解决问题”,你会不会还是
想要自杀,一了百了?
到近期发生的许多随机杀人事件,大家应该不难发现,这些嫌犯常常都有一些
类似的心理状况--对社会不满、与身边的人疏离。在生活上,有些与家人相
处严重出现问题,有人的工作、收入不稳定,长期失业;也有人精神明显有问
题。
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这种状况,自然可能会出现极端、对社会不满、对未来失
去希望的情绪,最后,“上街随机杀人”就可能成为他的发泄选项。这时,就
算杀人以后会被多痛苦的对待,对他而言恐怕都不是考量的点。
这种状况下,就算他知道杀人者死,他还是很可能会想要杀人。
所以,如果政府不去解决长期失业、精神病患、家庭问题等等结构性社会问题,
光凭死刑,真的足以解决问题吗?
用比喻来说,一个随机杀人的嫌犯,就是这个社会的bug,而死刑,就是把错误
视窗给关掉而已。如果系统发生了bug,究竟我们是要一次又一次的关掉视窗,
还是找到发生bug的原因,去解决他?我相信这个问题大家自然就有答案了。
而要怎么找到事情发生的原因?我想,这就要针对嫌犯的生活进行研究。这些
研究可能是访谈,可能是聊天,或可能是观察。无论是哪一种,必须在嫌犯卸
下心防后,才能找到答案。
而很多乡民鼓吹的“虐待”是否可以达到这个目的?这很显然就没有办法。可
以看看前面提到的父母逼问例子,用这种方式对待他,恐怕更找不到他杀人的
动机。
但很可惜的是,台湾的司法一般都把这种杀人事件视作“个案”,判决决定、
刑期或死刑执行了,问题就当做解决了。
那么,在前面说的,结构性问题没有解决,死刑在特殊状况下失去吓阻力的状
况下,随机杀人当然就可能继续出现。
小弟之前发文有提到,“政府没有去处理弱势问题,以后无差别杀人恐怕只会
更多”,没想到一语成谶。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084423.A.968.html
希望各位乡民,遇到这类犯罪,可以把眼光从死刑身上移开,其实死刑以外,
还有更多可以思考的方向,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延伸阅读:
针对无差别杀人案件,王金平在FB上说明了要怎么深入思考问题,以及相关法
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http://on.fb.me/1HN9QIW
作者: BrightKiller (石头)   2015-07-21 14:27:00
推 但乡民不会理你 只会跳针
作者: KeyFSN ( ~☼☽✩☁~ )   2015-07-21 14:31:00
你来八卦板谈被害者权益 这...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7-21 14:31:00
本来眼光就该移开至刑诉程序改革,是挺废死者要移开
作者: gccba02699 (Sideliner)   2015-07-21 14:33:00
老生常谈了 不过仇恨这种东西就是那样囉...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辉)   2015-07-21 14:34:00
刑法是为了制裁不是为了遏止
作者: Rayio (Ray)   2015-07-21 14:34:00
...这是王金平的fb吗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辉)   2015-07-21 14:35:00
而且被刑法遏止的犯罪不会被看到
作者: clotpao (clot56)   2015-07-21 14:35:00
作者: libraghost (无脑热血控)   2015-07-21 14:37:00
写那么大一篇 要怎么解决第二点
作者: iiscon (となりのぶたく)   2015-07-21 14:38:00
证明死刑会增加犯罪再来谈废死
作者: libraghost (无脑热血控)   2015-07-21 14:38:00
楼上说的没错 被刑法遏止的犯罪你不知道说死刑不能吓阻犯罪其实只是统计的盲点而已
作者: lirumu (噗噗姆)   2015-07-21 14:47:00
作者: KeyFSN ( ~☼☽✩☁~ )   2015-07-21 14:48:00
"刑法是为了制裁不是为了遏止" 果然够水准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5-07-21 14:51:00
系统出问题要找问题来源,但已经发生的问题也不是摆着就好
作者: jaysuzuki (我要成为核心王)   2015-07-21 15:09:00
证明死刑增加犯罪才谈废死? 那我今天创个凌迟刑,你要证明他会增加犯罪才能废? 什么鬼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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