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三峡遭砍受害者FB声明

楼主: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5-07-21 11:58:31
※ 引述《ADHD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之铭言:
: 受害者支持废死就不再是受害者了
: 是另一种程度的加害者
阁下的言论让我好眼熟啊
让我想起几个月前,也看过这种因为理念不同而检讨受害者、无差别攻击受害者的例子
我当时也谴责过这种现象,原文如下
这就是所谓“乡民的正义”
部分反废死最喜欢把受害者家属当成“自己的武器”,挥来舞去
挂在嘴边的不外乎“废死有没有想过受害者家属的心情”、“只有家属有资格谈原谅,废
死没有”、“你们废死的都是在伤害家属”
结果一看到有家属出来谈原谅,觉得自己的脸热热肿肿的
马上翻脸不认人,不但忘记自己说过什么,甚至用言语暴力攻击受害者家属本人
“只有妳女儿有资格谈原谅”(奇怪了反废死小超人难道就有资格讲这种话吗)
“冷血无情的母亲,女儿死了竟毫不在乎”(反废死小超人也从不在乎是谁死了,重点是
要把犯人抓起来吊死)
“她一定拿了凶手/废死联盟很多钱”(这种话只有畜生才说得出来,我不想讲了)
一字一句都是给家属沉重的伤害,用的词汇下流程度比起废死联盟的有过之无不及
又有人喜欢说“这只是个案,没资格代表其他受害者家属”
说这句话的人,你难道就有资格代表任何人吗?
喜欢说“没下过地狱,别说你见过魔鬼”的人
你自己下过地狱吗?说这些难道不是风凉话?
先不管废死或反废死,我觉得对一个真正受苦难,努力想要走出阴影,甚至发挥人性光辉
想要原谅他人的母亲
讲这些话本身就是最可恶的行为,是网络世界可以看到最下流的现象之一
您发文检讨的对象,和上次被乡民言语攻击的对象,只是差在一个是被害人,一个是家属
只要把家属换成被害人,您的检讨行为简直就和我批评的那些反废死小超人如出一辙
想不到不管过了多久,在网络上还是可以看到这样的言论啊....
作者: deepcolor (站在星空下)   2015-07-21 12:00:00
先补血
作者: know12345 (你和我)   2015-07-21 12:01:00
没办法 他们观落阴能力太强很喜欢替死人代位求偿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5-07-21 12:01:00
政治不正确
作者: hsnuonly (附中only)   2015-07-21 12:02:00
风向不对
作者: OPOPPOP (木兰香遮不住伤)   2015-07-21 12:02:00
观落阴能力太强XD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7-21 12:02:00
怪被害人不继续恨加害人,也只有这种爱死正义联盟的精神病患做得出来
作者: OPOPPOP (木兰香遮不住伤)   2015-07-21 12:03:00
不过你观察一下 只要跟自己意见不合=错 大方针是这样
作者: MaxScherzer (公馆碧玲)   2015-07-21 12:03:00
补血 你怎么能在八卦板说这种话 大家会尴尬的!
作者: OPOPPOP (木兰香遮不住伤)   2015-07-21 12:05:00
其实我也不完全赞同第一篇那位说的 只是也不会去嘘他XD毕竟今天他是当事人 而且又是PO自己FB
作者: zenki1031 (海盐)   2015-07-21 12:06:00
补血先
作者: OPOPPOP (木兰香遮不住伤)   2015-07-21 12:06:00
起码比这里多数人都有资格评论
作者: sck3612575 (setsuna)   2015-07-21 12:07:00
补血
作者: Lfunction   2015-07-21 12:08:00
ADHD反串超成功的
作者: cutesnow (一切随缘)   2015-07-21 12:09:00
不管我自身立场为何,我尊重废死表达理念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10:00
选择原谅 是被害族群的特权 不是加害者的权力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7-21 12:10:00
讲出来就不好玩了啦,不要伤了和谐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11:00
而所谓废死 是属于第三者 旁观者
作者: cutesnow (一切随缘)   2015-07-21 12:11:00
就跟古时传教士一样,可以不跟随,没必要K石头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12:00
所以主张该原谅 过度就是一种矫情
作者: death123456 (一手啤酒)   2015-07-21 12:15:00
反废死逻辑:事情不是发生在你身上就闭嘴事情发生在废死身上:你不代表全部人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5-07-21 12:16:00
有人受伤了 反废死:你没死不算
作者: tggbtggb (tggb)   2015-07-21 12:21:00
确实 不是不能反对 而是那些反对言论真的很恶心
作者: lawkey (lawkey)   2015-07-21 12:23:00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5-07-21 12:24:00
通案反废死跟个案家属原不原谅有加害人什么关系?个案家属原谅加害人,那就从轻量刑呀…(又不是唯一死刑)
作者: timTan (用口头禅区分年记)   2015-07-21 12:24:00
帮补血。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5-07-21 12:25:00
反废死跟反废唯一死刑差很大的喔
作者: u3ker7f6 (对阿对阿对阿对阿对阿)   2015-07-21 12:34:00
问题是法务部长掌管枪毙的权利 他都倾向废死了 废死团体已经开挂在玩还不准人骂 如果你今天说掌管枪毙权力者 是完全中立 那我会推你这篇 问题是现在不是阿 一个游戏你们那方已经跟gm挂勾要有啥神装就有啥 被其他玩家知道还要求不能骂你们 根本不公平 逻辑回家练练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5-07-21 12:35:00
真的 看不下去 到底有什么资格批评受害者
作者: pingupink18 (企鹅嘎嘎)   2015-07-21 12:35:00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38:00
在因果平衡上 我是认为说客也是要有部分责任的有一个笑话 就是凶手不能杀支持废死的人 只能杀其家属
作者: darkline2005 (DK)   2015-07-21 12:40:00
本来就是了网络肥宅只觉得别人该死。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5-07-21 12:41:00
我只觉得你们这些攻击受害者的恶心 丑态毕露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41:00
因为杀光废死的人 就没人原谅你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5-07-21 12:42:00
人家的立场跟他是否是受害者有什么关系?因为支持废死就支持他被砍死??
作者: liquidbox (樹枝擺擺)   2015-07-21 12:42:00
中肯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43:00
就已经说是笑话 怎有人激动当真的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5-07-21 12:44:00
我还以为我活在极权国家 社会只能有一种言论哩你觉得是玩笑 受害者可不一定这么想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45:00
所以你要箝制我说笑话的自由? XD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5-07-21 12:46:00
不至于长这么大了还无法分清哪种笑话是不该说的??你有言论的自由 不代表你可以用言论来攻击别人加个偏激言论好了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48:00
我攻击了谁? 乡民跟我没大仇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5-07-21 12:49:00
我也没说是谁 就是那些偏激言论的拥护者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49:00
我不觉得我偏激 其他人偏激我也不认识你认为我开的玩笑很过分吗?这种笑话 就是显现出一种逻辑上的取巧 导出不平衡现象而为什么会好笑 为什么会不好笑 就是该思考的而不是真的要逗你笑的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5-07-21 12:54:00
现在是怎样,连笑话都不能说了逆?想废死的自己出钱养受刑人啦~ 不要浪费税金~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2:55:00
我也不认为这种笑话该发生 因为这是一种邪恶逻辑
作者: caesst85149 (cajhwunc)   2015-07-21 13:11:00
我们废死的把反废死的通通判死刑 就没有人反废死了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7-21 13:13:00
其实废死 反废死 都是要让社会更好 解决社会问题双方本意都是良善 正向的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之下 要协调出一条对社会好的路又不是在辩论比赛 一定要赢才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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