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治安那么差
遇到坏人还要报警
等警察来 再来制伏嫌犯
还要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
如果遇上暴徒
根本人人自危
为什么不直接规定
在路上砍人的
人人得而诛之
杀他的人不会被处罚
反而被表扬
这样不是能够有效抑制犯罪吗???
有没有法律不规定人人得而诛之的八卦???
作者:
VicChou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5-07-21 09:29:00正当自卫OK
作者:
ppthi (想不到暱称)
2015-07-21 09:29:00不是有正当自慰?
作者:
WeiU (微,U文)
2015-07-21 09:29:00现在这种砍人杀人的问题都好危险,不敢乱回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7-21 09:29:00要生出猪只也不是人人都做得到的
作者:
ppthi (想不到暱称)
2015-07-21 09:30:00卫
作者:
VicChou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5-07-21 09:30:00不过我相信 台湾人遇到拿刀乱砍的 闪的比逃的还快
作者: zerolight (零之光) 2015-07-21 09:31:00
不是本来就可以逮捕现行犯吗?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07-21 09:33:00得儿猪只
作者: rookiecop 2015-07-21 09:33:00
从KMT手中抢走执政权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7-21 09:34:00你比较适合北韩 说斩就斩
他应该是说你在街上被干掉,对方辩称是你当街砍人所以才把你杀掉这种情况吧?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5-07-21 09:42:00
所以如果A想杀B 就说B想杀自己就杀了B 然后A会被表扬?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5-07-21 09:45:00
A杀了B后 跟大家说B是暴徒啊 要知道B的说法就只能观落
其实你说的就是刑法的正当防卫,但是扩张到只要有犯行就可以把他干掉似乎有点过了
作者: emiyakonoha 2015-07-21 09:52:00
除去特殊理由 法律原则上禁止私刑
作者:
ndr (梦想的弹簧床)
2015-07-21 09:58:00人人der而猪只的话,篇数就少一篇,批币也少拿了.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1 09:58:00你是没听过正当法律程序喔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5-07-21 09:58:00他砍人 你砍他 你又被人砍 谁才有砍人认定权?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7-21 10:10:00你还是坐时光机回古代好了
作者:
fi (fi)
2015-07-21 10:44:00就是跟你一样想法的人太多台湾才会变这样
作者:
ev331 2015-07-21 11:19:00好啦 太好啦 人人都可以拿刀拿枪 设计好就子了这个我觉对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