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之翼赔86万遭拒 家属要更高赔偿
(中央社柏林18日综合外电报导)日耳曼之翼航空3月空难的罹难者家属,今天拒绝日耳
曼之翼每名罹难者2.5万欧元(约新台币85.6万元)的赔偿提案,要求赔偿每名罹难者至
少10万欧元(约新台币342万元)。
法新社报导,日耳曼之翼(Germanwings)母公司汉莎航空(Lufthansa)6月30日宣布,
72名德国罹难者的家属,各可获2万5000欧元赔偿金。
除此之外,罹难者的近亲,包括父母、孩子、养子女、配偶和伴侣,都将获得1万欧元(
约合新台币34万元)赔偿金。
代表35名罹难者家属的律师吉姆拉(Elmar Giemulla)写给日耳曼之翼律师的文件指出:
“我的委托人请我拒绝这份不适切的提议。”
吉姆拉要求每名罹难者获得“6位数”的赔偿金,也就是至少10万欧元,罹难者近亲也获
同样金额赔偿。
德国小报“画报”(Bild)询问确切数字时,吉姆拉说:“每名罹难者2万5000欧元、双
亲1万欧元,并未适当反映他们所受的苦痛。他们要求20万欧元(约合新台币685万元)赔
偿金。”
吉姆拉告诉法新社,“(委托人)相当愤慨,我们等待”汉莎航空的“新提案”。
法新社联络汉莎航空时,该公司不愿评论。
证据显示,日耳曼之翼的副机师鲁比兹(Andreas Lubitz)3月24日驾驶4U9525号班机从
西班牙巴塞隆纳飞往德国杜塞道夫(Dusseldorf)途中,蓄意驾驶飞机撞山,造成机上
150人全数罹难。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507190065-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