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方法院
103年度诉字第104号
这样好像又会被呛法律人一天到晚叫人看判决了,有好心人要全文摘录的吗?
因为本国立法的垃圾法律,在102年修法以前,食卫法没有立致人于死
你是要怎么判?刑法191-1?不对喔,那是191的事喔,偏偏191没有立像191-1那样
罚太少?明明刑法40-1不立成跟行政罚法第18、20一样,立成一定非得专法有不可,
食卫法之前就没立法,出了事才立法,你是要怎么追缴?
有病的是立委、卫生署,还是说你们要法官没有法律,按情理来判就可以了啾咪…
该报导内容完全不是事实喔啾咪
该报没有报,而大家应该酸的是,法官认为那些人是初犯又有悔意,所以判缓刑喔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