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林肯大郡悲歌!受灾户债务3百变8百万

楼主: seed2501 (Polar Bear)   2015-07-17 15:40:00
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林肯大郡悲歌!受灾户债务3百变8百万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7-17 14:31 中时电子报 中时电子报新闻
王小姐频频拭泪、语带哽咽、满腹心酸无奈,她是林肯大郡的受灾户,
18年前家没了,现在房子竟然又被查封。
民国86年8月,温妮台风重创林肯大郡造成28死、近百人房毁无家可归,
原本口口声声说会负起全责的建商,却脱产落跑,而银行也将债权转售。
手中翻阅的都是银行对他们提告的判决书,法院准了银行声请的假扣押。
王老师和他2个妹妹,以及母亲全列被告,没想到半年前好不容易买下的
小公寓也被查封,这才发现建商承诺跳票。原先建商要全权负责的310万
买屋贷款,现在却连本带利变成800万,好不容易拥有的家再度成为泡影。
事发至今,林肯大郡仍有半毁建筑尚未拆除,许多受灾户甚至没有能力
另外购买房子,受灾户哭诉无门,建商却想办法开脱,当时的和解书成了
一张没用的白纸,林肯大郡的悲剧却始终存在。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50717003806&cid=1210
5.备注:
苹果也有报导:
林肯大郡 灾户贷300万变800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7/36670360/
"律师提醒,民众向银行贷款购屋,即使遇到天灾导致房屋毁损,
购屋民众还是要负起还款责任。"
不过苹果报导是说
"她知道欠银行钱本来就要偿还,但当时是建商在和解书中以白纸黑字载明,
“倒塌房舍剩余贷款,将交由建商向银行协商,并在土地清偿后承担起债务。”
谁知建商没有履行承诺。"
作者: CCtonG (S05)   2015-07-17 15:41:00
如债务移转必须获得债权人同意;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7-17 15:41:00
像这种就不是国难 不能国赔 也没有预备金惹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07-17 15:41:00
苏贞昌呢?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7-17 15:41:00
问题应该是这是跟建商的和解书,而不是跟银行的吧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7-17 15:42:00
银行才懒的管你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5-07-17 15:42:00
建商是白痴才履诺==
作者: myizumi (myizumi)   2015-07-17 15:43:00
快修法吧 债权要移转需债务人同意 才不会那么多讨债集团还有,年息超过20% 一律重利罪 立委都不知在干嘛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07-17 15:43:00
这要一次集满500人才会有第二预备金可以买单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07-17 15:43:00
靠背......
作者: opmikoto (MIKOTO)   2015-07-17 15:45:00
银行只要钱要得回来 你要怎么找钱他才不管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7-17 15:45:00
垃圾政府还不动用第二预备金 睡着了吗
作者: shreka (lem)   2015-07-17 15:46:00
这有国赔 司法搞了快10年 最后官员建商都几乎没事才厉害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7-17 15:46:00
似乎银行因为没担保品就把利率由低率房贷调成高利率借款不然不会300变800..这点很缺德~怎么记者都没去追呀?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5-07-17 15:49:00
王小姐很正,单身,快上啊!
作者: drigo   2015-07-17 15:50:00
可能当初房子是父亲名贷的, 死了他们没办抛弃继承...
作者: turtlefar1   2015-07-17 15:50:00
又是一个脱产的垃圾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确かな幸せ)   2015-07-17 15:53:00
好惨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07-17 15:59:00
唉....
作者: yniori (伟恩咖肥)   2015-07-17 16:13:00
好惨
作者: john850730 (John)   2015-07-17 16:14:00
可惜出生太早没看过王牌大律师 不然怎会签和解书这种生死状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15-07-17 16:16:00
这样居然无法国赔
作者: oter   2015-07-17 16:20:00
这是债权移转吧……通知债务人就好了看不出来有什么需要修法的,债务人欠债死不还,还不能卖烂债?这样借他钱的人也太衰
作者: yeh0416 (东哥)   2015-07-17 16:22:00
别怕 合宜宅四千多户很快就要去陪你们了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5-07-17 16:24:00
移转归移转,为何300会变800 ??
作者: aaqqqq1 (USAF)   2015-07-17 16:28:00
国难
作者: oter   2015-07-17 16:39:00
这些年来都没还任何本金,利息吧 ……可能还不出来或是傻等建商负责之类的
作者: tibet1973 (tibet1973)   2015-07-17 16:57:00
烂标题带错风向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5-07-17 16:59:00
这个真的应该要修法 不能怪这些衰到爆的受灾户
作者: KusoJontaro (萊恩Missile)   2015-07-17 17:01:00
反观?
作者: fhsh115 (fhsh115)   2015-07-17 17:17:00
启用第4预备金
作者: qnonp2012   2015-07-17 17:19:00
可能想说要找建商负责债务就放著不管 结果利息累积十几年 从86年到现在也是蛮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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