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未满16岁怀孕 依性侵案通报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5-07-17 08:08:59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7000373-260102
<未满16岁怀孕 依性侵案通报>
中国时报 2015年07月17日 04:10
林宜慧、洪欣慈/台北报导
卫福部近日行文台湾妇产科医学会,解释法令规定各医疗院所若收治未满16岁怀孕少女,
应依性侵害案件通报;此举让医界反弹,学会秘书长黄闵照直批,一律通报不仅违反医师
伦理,更让青少女不敢看妇产科,甚至转找密医。
黄闵照指出,已获知台北、高雄两名妇产科医师,因没向当地卫生局通报而遭罚锾处分。
被罚的医师因替未成年少女人工引产没通报,事后遭高市卫生局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
益保障法》处数千元罚锾,学会行文请卫福部解释法令,公文回复确认医师有通报责任,
让基层医师反弹。
北高未通报 罚锾处分
他指出,卫福部无论双方你情我愿或因性侵而怀孕,一律要求医师通报,将会造成很多青
少女不敢到妇产科寻求医疗协助,反而陷她们于危险当中;另外,病人基于相信医疗专业
把隐私跟医师说,却意外遭通报,也违反医疗伦理。
“通报若扩大到全部,医疗将地下化!”黄闵照说,依门诊经验,未满16岁怀孕的青少女
不算少见,也曾收治过男女双方都未成年怀孕的个案,但家属全程陪同并表明将来要结婚
,虽已属于合意性交,但他仍得乖乖通报,若是其他不被家长接受的青少女,恐将无所适
从。
医疗地下化 医师反弹
卫福部保护服务司副司长林维言回应,《刑法》对于未满16岁男女性交者确实有罚则,另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医事人员执行职务时知道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应通报当地
主管机关,《儿少法》也有相关通报规范,卫福部是依法规回答医学会,并不知个案情形
;若外界对法规执行有困难,可提给卫福部以修法处理。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认为,未成年怀孕需要更多关心,卫福部立意良善,但做法应更
细致,依励馨每年服务数百件未成年怀孕个案观察,约有7到8成都是两情相悦,医事人员
有责任通报,但通报后应分流处理。
纪惠容坦言,若未成年怀孕一律依性侵通报,除了造成家长焦虑,也会让孩子担忧男朋友
吃上官司,反而不愿意求助正规管道;且性侵和两情相悦个案需要的后续处理流程、社工
和心理咨商师扮演的角色不同,明确分流才能给孩子最适合的协助。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爱安安)   2015-07-17 08:09:00
我记得有个黑道 未满16岁可以结婚
作者: TheRock5566 (一点点的幸福)   2015-07-17 08:10:00
很合理的政策呀屁孩们再不避孕嘛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7-17 08:11:00
卫服部最近脑洞很大 是因为要加速跟支那合并吗
作者: lunhsuan (虚无飘渺)   2015-07-17 08:11:00
感觉有点本末倒置...
作者: spector66 (天气预报)   2015-07-17 08:12:00
像昨天17岁已经生两个的事件又怪政府怎么不知道 阿到到底是想要怎样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7-17 08:13:00
跟未满16岁的男女性交是不合法的 那未满16怀孕肯定是性侵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7-17 08:13:00
生出来应通报 堕胎的不用 反正堕胎不会造成社会问题
作者: CO2 (吸呕吐)   2015-07-17 08:13:00
马式风格的政策、六八九的爱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7-17 08:14:00
除非你要说 男的尻出来后用鸭嘴钳倒入女的阴道导致怀孕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7-17 08:14:00
到时候把人搞到密医那里去堕胎问题更严重
作者: lunhsuan (虚无飘渺)   2015-07-17 08:15:00
应该从教育社会扶助着手会早生通常都是有些问题
作者: wqj3701   2015-07-17 08:16:00
真的很多被强奸后嫁强暴犯催眠自己不是被强奸的然后就是家暴,最后杀夫的也有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7-17 08:17:00
社会还是有病态觉得被强暴是女方的错误阿 当然不敢声张或是被自己家人强暴 然后担心家庭破碎的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7-17 08:18:00
头痛医脚 这就是台湾
作者: gameguy (gameguy号:)   2015-07-17 08:18:00
就冬瓜标的儿子啊,很困 很困
作者: wqj3701   2015-07-17 08:19:00
社会?= =主要是被奸者自己放不开,不想承认自己被奸
作者: Andy5566 (小妹56)   2015-07-17 08:22:00
该通报就通报 该怎么处置是法院跟社会的事
作者: piece1 (...)   2015-07-17 08:24:00
为什么通报违反医师伦理?那所有都不要通报..传染病也不要
作者: specterglobe (中午我在睡觉)   2015-07-17 08:26:00
犯罪故意及意图不是刑法内很重要的构成要件
作者: Happylawyer (happy)   2015-07-17 08:37:00
隐私也要尊重法律阿 医师不懂法律还牵拖守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5-07-17 08:39:00
有人能说明卫服部到底是干嘛的吗?
作者: yfpw   2015-07-17 08:42:00
护卫中国人福利部,简称卫福部
作者: muffinpat (马芬)   2015-07-17 08:53:00
白痴政策
作者: LoveIvy (妖梦)   2015-07-17 08:55:00
有够白痴 胡乱贴标签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尔)   2015-07-17 08:55:00
白痴政府 逼人去找密医吗?
作者: Happylawyer (happy)   2015-07-17 08:58:00
医疗伦理不用遵守法规吗???
作者: eno4022 (eno)   2015-07-17 09:07:00
没考虑到人性,智障
作者: gaddafi (格达费™迎未来 点亮台湾)   2015-07-17 09:08:00
尽其所能浪费钱!休想全民买单!垃圾苗栗回错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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