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7-17 04:54:01※ 引述《michael4u (michael)》之铭言:
这东西喔 跟医疗保险一样 炒个20年一样解决不了问题
大家只爱装正义 却不愿却实解决问题
除非立法
不管是学徒 实习 试用
只要实际参与运作就要符合最低薪资的立法
不然就是要刑法
台湾的劳工问题才会解决
要对付学徒不支薪这种东西
只能从两个方面下手
既然你说学徒不支薪
那学徒做出来的蛋糕 料里
就没有理由端上台给顾客食用对吧
同道理 实习医生倒底要不要支薪
如果实习医生参与了实际治疗
那就没理由不付薪水
只有这样大刀一断
才有可能进行这一个黑暗地区的劳工权益改革
此外 违反工作权的雇主 早就应该刑法伺候了
重罚三万就只是搞笑而已:D
现在台湾就是惯老板把持 顺便用媒体洗
自己的小孩开跑车 '砲'夜店 自己包小三
然后说经营困难这样